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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一手當官、一手撰稿幫自己」 台大研究生:管中閔講清楚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19年01月17日01:35 • 發布於 2019年01月17日00:30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監察院15日通過管中閔兼職的彈劾案,消息一出,立刻引起政治、教育界正反兩極評論。台大研究生楊子賢表示,管中閔幫《壹週刊》撰寫社論或評論,是嚴重利益衝突,根本就是一手當政務官,另一手匿名撰稿,以媒體的立場幫自己講話,身為台大校長應該有更高的道德標準,要出面講清楚。

延宕1年多的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原本在前教長葉俊榮宣布勉予聘管後看似落幕,現在又爆出違法兼職,讓管中閔的上任之路增添不確定性。楊子賢以「評論管中閔被彈劾案前該有的認知」為題在臉書指出,管中閔3次被監察院約詢不到、監察院不是民進黨的囊中物、監察院本應超越藍綠行使職權、彈劾案重點是管不應於擔任公職時匿名穩定供稿。

楊子賢表示,此次彈劾案中,投票現場為馬5:蔡6,結果卻是7:4,證明仍有馬系監委對管中閔違法兼職寫文章一事,獨立行使彈劾權,願意超越本身所屬政治立場,實是值得讚許之事。他指出,管中閔幫壹週刊撰寫社論或評論,一手當政務官,另一手匿名撰稿,是嚴重利益衝突,應該出面說清楚講明白。

另外,前總統馬英九16日接受飛碟電台專訪時說,監察院依據的法理並不存在,管中閔只是在賺一份外快,司法院大法官都已經解釋得很清楚,「實在讓人看不下去」。台大教授劉靜怡在臉書反問,原來在馬政府時代,政務官到媒體「實質扮演主筆」寫「匿名社論」,是受到馬英九鼓勵。

據了解,管中閔除了在雜誌匿名供稿以外,更有知情人士爆料,管中閔2007年、2008年在中研院任職期間,未依規定先獲中研院許可,疑在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兼任有酬顧問,據國稅局資料一年約領30萬元薪水。

知情人士還說,管中閔在1994年至1999年任台大教授時,持續在國內多所大學兼任講座教授、支領薪水外,管也長期與國泰金控產學合作計劃,只有第一年依規定報給台大簽核,之後從政務官回鍋台大,和國泰金控恢復合作關係,卻未向校方報備、未繳交回饋金。

即使管中閔上述行為為實,涉嫌違反兼職,但已經過了《公務員懲戒法》10年追溯期。據媒體追查,勇源基金會回應,管是獲聘的評審委員、並非顧問,評審委員一年薪水,不可能有30萬元;中研院則是表示,未查到管院士在該基金會的兼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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