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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兩岸條例》通過 管制時間恐無上限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7月03日20:55 • 發布於 2019年07月03日08:18
《兩岸條例》通過 管制時間恐無上限
《兩岸條例》通過 管制時間恐無上限

立法院今天上午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內容包括取消公職人員離職後赴陸管制時間上限,管制人員擴大到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且提高了罰則,最高可剝奪其月退俸。

修正案重點在於公務人員卸任後赴陸需審查的年限。將原有草案中最高上限15年的條文取消,導致管制可能無上限。國民黨籍立委林為州痛批,這是不給退休公職一個做回普通人的機會。(現在我們這樣的修法,就是限制曾今擔任過公務人員的人,沒有恢復為平民的資格,他還要受到管制,甚至一輩子回來還要提具報告。)

修法也將管理範圍擴大到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卸任人員。法案要求其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政、軍或具有政治性機關、團體所舉辦的活動。禁止受管人員做出妨害國家尊嚴的舉動,例如向大陸政權旗幟行禮等行為,且此條管理範圍不局限於大陸地區。

處罰部分也有提升,違法者視情況將剝奪5年50%到100%的月退俸。嚴重者可剝奪其月退俸供給,且已支領部分一併追回。一次退領者,由原機關處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款。(實習記者張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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