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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講不聽!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北市昨再開罰6人

華視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2月19日06:45 • 發布於 2020年02月19日06:45 • 華視

▲ (資料照)

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延燒,台北市衛生局今(19)日指出,昨日再針對6名未配合居家檢疫規定的民眾各開罰1萬元,呼籲尚未解除居家隔離、檢疫之民眾,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避免觸法受罰。

未配合居家檢疫規定 北市再罰6人

北市衛生局指出,於2月18日針對6位未配合規定擅離指定住所之居家檢疫民眾各裁處1萬元罰鍰,此6位未配合居家檢疫者由區公所現場訪查發現而通報裁處。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民政局提送北市衛生局查證,核其行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規定,依同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分別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已於2月18日開立裁處書。

截至18日 北市累計開罰38人

北市統計,至109年2月18日止,共開罰38人。依情節輕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分別開罰1萬元罰鍰計有33人、 7萬元罰鍰計有4人;違反居家隔離規定遭開罰6萬元罰鍰1人。

居家檢疫民眾 應每日量體溫、不得外出

北市衛生局表示,對具流行地區旅遊史之民眾,入境後須確實配合防疫政策,依據「旅客入境健康管理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規範於指定住所落實居家檢疫,不得外出,並每日量測體溫及紀錄,勤洗手、避免觸摸眼口鼻及佩戴口罩做好咳嗽禮節。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即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再次違規則從重裁罰,並立即執行指定處所強制安置。

北市衛生局提醒:居家隔離或檢疫者於隔離或檢疫期間,若有出現發燒、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時,應主動與衛生局聯繫,應依指定方式前往指定之醫療機構就醫,外出時應戴口罩,禁止自行前往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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