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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被指赴美產子詐健保 李晶玉提告勝訴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0月21日05:52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1日05:52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前主播李晶玉先前被報導疑為詐領健保費,赴美國產子,李晶玉認為報導不實,對《周刊王》及華視提起民事求償訴訟。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周刊應賠償30萬元,華視應賠償20萬元,且須登報道歉,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最高院駁回,全案確定。

李晶玉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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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報導赴美產子詐領健保,李晶玉告周刊及電視台,最高法院判決獲賠50萬,全案定讞。(圖/資料畫面,翻攝自李晶玉臉書)

李晶玉控訴,周刊於2016年3月30日以「鎖定約談捲入貴婦A健保案」標題,報導刑事局偵破貴婦赴美產子詐保案,出現「尚未約談的貴婦中,竟有前主播李晶玉..」等內容。華視新聞網同日也以她的照片,加上標題「貴婦A健保,李晶玉遭鎖定約談」報導她被列為警方偵辦對象,影射她是嫌疑人,卻未經查證,嚴重損害其名譽,因此提告求償。

一審結果,華視免賠,但二審高等法院認為,華視雖整理周刊報導,但並未進一步查證即發布,又未能舉證已善盡合理查證義務,改判敗訴,需賠償李晶玉2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事。

至於周刊王部分,法官認為,刑事局掌握的可疑名單中並無李晶玉,也未將李晶玉列為約談對象,又李晶玉並未以在美產子為由,申請核對勞健保費,報導內容顯與事實不符。雖然撰稿記者表示有傳訊息給當時正在國外的李晶玉,但李晶玉否認有收到,因此認為周刊並未善盡合理查證,判賠30萬元,也需登報道歉。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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