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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

行人被撞就禁止過馬路? 看看英國怎麼做

小七車觀點

更新於 2019年02月21日07:14 • 發布於 2019年02月19日02:00

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與康定路 56 巷日前發生學童穿越具有優先路權的無號誌行人穿越道卻遭車輛撞擊事件,雖未造成大礙,但再次凸顯我國對於弱勢用路人 (Vulnerable Road Users, VRU) 保障不足的問題。

設置於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與康定路 56 巷交叉口的無號誌行人穿越道近日發生學童過馬路遭汽車撞傷事故。

 

本次發生行人遭撞事故的路段接近中興橋,根據台北市交工處規畫科長黃皇嘉指出,該處因每日上午車流量達到約 4,500 輛,為了避免車流回堵上橋才不設號誌,但又考量康定路搭乘公車的民眾,才設置無號誌行人穿越道。對於發生學童遭車輛撞傷意外,將於 2~3 週內塗銷該處斑馬線,也會檢討周邊交通設施,傾向導入觸控式號誌來維護通行權益與車流順暢。

無號誌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擁有優先路權,圖為英國標準的設計方式,具備折線式標線及黃色燈球提醒駕駛減速,穿越道兩旁必備人行道與路緣石下降,穿越道本身與車輛停讓線也保持距離,並且不會緊貼黃色網狀線讓駕駛為了保持淨空而忘記放慢車速。英國靠左行駛,因此圖片經水平反轉處理以利理解。

 

無號誌行人穿越道的設置,是基於車輛需讓行人優先通過的原則,因此駕駛行經該路段必須放慢車速留意是否有行人等待或正在過馬路,而車速、死角等因素容易釀成意外,促使如英國等先進國家思考提昇無號誌行人穿越道安全性的措施。我國雖然規定不讓行人需罰款新台幣 1,200~3,600 元,但取締頻率不高,又有「三個枕木紋」之內通過才算不讓的標準,讓部分駕駛心存僥倖,忘記自己下車後也是行人。故在罰款之外,透過道路設施的改善也是提昇行人安全的方法。

路幅足夠時,可在無號誌行人穿越道中央設置簡易行人庇護島,讓來車更易注意行人並確實減速,行人穿越中途也有安全空間觀察另一方向來車,無需奔跑過馬路。

 

車流量過大使無號誌行人穿越道不敷使用時,可設置觸控式號誌搭配鐵欄杆導引動線的行人庇護島實施兩段式穿越,兼顧行車效率與安全。

 

台北市曾於 2014 年 8 月 28 日起於萬華區國興路及文山區景中街試辦 6 個月折線式標線,讓國人體驗先進國家的無號誌行人穿越道設計思維,無奈最後沒能保留並推廣至全國各地,行人依然面對充滿危險的用路環境。冀望未來交通規劃單位能參考他國設計,而非使用以車為本思維來禁止行人穿越,方可真正改善行人用路環境。

台北市曾於 2014 年選定 2 處無號誌行人穿越道試辦折線式標線,可惜最終未能保留並推廣至全國,行人環境仍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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