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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美食外送列「食品物流」 違規最高罰2億!

TVBS

更新於 2019年08月19日02:28 • 發布於 2019年08月19日01:45 • 陳儷文
示意圖/TVBS
示意圖/TVBS

美食外送平台興起,馬路上經常可見外送人員在車陣中穿梭,不過經濟部、交通部對於平台有不同看法,造成部分權責難以規屬。衛福部率先做出決定,將美食外送平台列為「食品物流業」,並規範從7月起須強制登錄,外送員也須符合相關規定,違者最高可罰款2億元!

經濟部、交通部對於美食外送平台屬於運輸業還是資訊服務業,認定不一。據ETtoday報導,經濟部認為目前外送平台可分為2類,除了餐廳自行雇用外送人員之外,還有美食外送平台;前者屬經濟部管轄範圍,但後者則是運輸服務,應該歸由交通部管理。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林蘭砡表示,針對外送平台的相關管理措施已在7月啟動,食品物流業者都須依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登記填報人、食品業者、運輸工具和倉儲場所等4大項基本資料,一旦發生食安事件,就能迅速掌握情況。

林蘭砡並說,外送人員在機車上加裝的「外送包」,不可混合放冷、熱食物,而且需要保持整潔;若不合標準,第1次會加以勸導、要求限時改善,第2次則會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開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

另外,外送人員因勞資雙方沒有契約關係,也未收到任何勞動權益相關的申請案件。若《勞動基準法》要對外送人員做進一步保障,還需要大規模檢討;至於現階段,仍以觀察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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