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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癌症險理賠這3種癌最多 專家建議投保別忘二有三要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2月11日02:51 • 發布於 2019年12月11日02:51 •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2019年11月8日起實支實付醫療險每人限3張,但不溯及既往。(圖/NOWnews資料照)

根據衛福部統計顯示,癌症發生率從60歲後大幅提升,占癌症總發生人數近6成,而從富邦人壽今(2019)年1至10月癌症理賠申請件數統計,以乳癌最高(28%),其次為肺癌(10.1%)與直腸癌(6.6%),透過年齡交叉分析進一步發現,25至44歲罹癌致死比例較其他年齡層高,顯示癌症年輕化已漸趨嚴峻,建議可依據自身需求善用癌症險轉嫁罹癌風險,才能兼顧專業治療與費用支出,並趁著年輕做好健康保障。

富邦人壽執行副總經理董采苓指出,今年金管會保險局針對「癌症保險」已有明確定義,共分初期、輕度、重度等三等級,原位癌與零期癌等列屬初期,第一期乳癌、第一期子宮頸癌、第一期大腸直腸癌與第一期前列腺癌等皆屬輕度,其餘不在初期與輕度之癌症,則皆為重度等級;而此3種等級的理賠比例會因保險商品的設計不盡相同,提醒保戶投保前必須詳閱保單條款,釐清保障內容與給付項目,才能為自己撐起一把有效的保障防護傘。

由於癌症險給付項目一般分為「分項給付型」和「一次給付型」,董采苓建議民眾先以傳統型癌症險分項給付附約打底,建構癌症「治療」、「照護」的基本保障,預算充裕時再規劃一次性給付型,升級成對癌症「醫療」、「安養」的品質需求。舉例來說,分項給付項目如有包含癌症門診醫療、癌症住院醫療、癌症化學醫療、癌症放射線醫療等,確實可支持保戶的基本醫療花費,持續追蹤病況且及時治療、避免惡化。

一旦不幸罹癌,癌症病患勢必需要中斷工作接受治療,若其身分又為家中經濟砥柱的一家之主,面對經濟收入被迫暫停中止,富邦人壽建議可加強初次罹癌的一次給付金額,只要符合條款的理賠定義,保戶便可立即取得一筆保險金,在運用與規畫上也較不受限制,不僅可因應癌症新式治療方式,也可藉此順利度過生活困境。

不過,要特別提醒的是一次給付之後該保單即終止,民眾癌症治療是一段漫長的過程,長期需要的醫療費用及工作期間的損失,都必須一併考量與規畫,才能避免經濟負擔過重的遺憾;另一方面,持續性的分項給付,則不會因一次理賠即失效,保戶可持續申領,但須注意是否有限額、次數等限制。

此外,因罹癌後無論生活或醫療的經濟重擔已壓得讓人喘不過氣,建議投保時可以選擇具備「豁免保費」的保障商品,只要在契約有效且繳費期間內,符合保單認定的條件,續期應繳之各期保費將可豁免,該契約繼續有效、保障也可延續,對被保險人與其家屬而言是一大福音。

除了癌症險外,壽險業者建議,也可投保認定相對簡單的重大傷病險,只要取得重大傷病卡,即可依據商品條款獲得保險給付,兼顧重大傷病才能讓健康防護傘更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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