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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疑前妻亂倫子 家暴男奪2命逃死定讞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6月25日04:51 • 發布於 2019年06月25日04:37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苗栗縣一名63歲、與前妻離婚逾30年的黃姓男子,前年徵得前妻同意,搬回去與她們母子同住,未料卻持刀殺害母子二人。黃男宣稱,行兇動機是懷疑母子亂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歷審考量,黃男犯案時的精神狀況,均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25)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黃男懷疑前妻與兒子有染,持剪刀殺害2人。(圖/資料照片)

判決書指出,黃男因家暴於1985年間與吳姓前妻離婚,兒子由吳女扶養長大。2017年2月,黃男與當時58歲的吳女因做臨時工碰面,吳女同意黃男入住她的竹南鎮住處。未料,同年5月3日凌晨3時許,黃男持修理沙發用的剪刀猛刺吳女頸部,當時33歲的兒子聽到媽媽哀嚎趕來救援,試圖搶下黃男手上剪刀,被黃男刺死。案發後,黃男宣稱,行兇動機是懷疑母子亂倫,但檢方認為,黃男手段兇殘,還編造母子亂倫的行兇動機,將過錯推給死者,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

歷審根據黃男的精神鑑定,認定黃男行兇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顯著減低,雖手段兇殘、令人髮指,但考量黃男的思考模式僵化,容易簡化或窄化接受的環境訊息,進而做出輕率行為,但他犯後又與救護人員配合,告知引導救護人員到被害人位置,尚有真意彌補犯行,因此合併判處無期徒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黃男懷疑前妻與兒子有染,持剪刀殺害2人。(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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