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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獨/超跑富少面對「可怕的錯誤」…賠5000萬創紀錄!亡者家屬親筆信曝光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19年08月22日05:07 • 發布於 2019年08月21日15:27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心靈海」集團富少游漢甯,去年7月間駕駛跑車載著女友,在自強隧道車速失控撞上工程車,造成女友及工人2死3傷悲劇。事後游男積極尋求和解,創下司法史上死亡車禍最高賠償金5000萬元的紀錄。《ETtoday新聞雲》獨家取得張姓工人的家屬寫給游男的和解書,書信中可以看見,家屬認為游男極有誠意,因此請求法官、檢察官給他悔改機會。

本案發生於2018年7月間,當時24歲的游男開著藍寶堅尼超跑,載著劉姓女友出遊,凌晨行經士林區自強隧道時,以破百公里在隧道內飆車,卻失控撞上在隧道內施工的工程車,造成張姓工人及女友當場死亡,游男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事發後,游男隨即積極進行與被害人對話的工作,最後在日前與2位死者家屬、2位傷者、租車公司及工程公司達成和解,賠償金額總數超過5,000萬元,創下司法史上死亡車禍單一死者最高賠償金的紀錄,充分體現「修復式司法」精神。

游男的行為不僅獲得女友母親的原諒,也獲得張姓工人家屬的諒解。在張姓工人3名哥哥所撰寫的和解書中特別提到,告別式看著游男腦震盪帶傷跪在棺前,凝視遺容多時,「一位才20幾歲的年輕人,面對這種可怕的錯誤,也於心不忍。再加上游姓家人真誠的道歉,所以我們兄弟願以同理心寬恕,也希望社會大眾、檢察官與法官們,可以給他一次悔改的機會,未來可以回饋社會。」

本件刑事案件中,游男雖被以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但一審法院審理過程中,檢方卻認為游男所為另犯刑法185條第2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當庭追加起訴法條,要求法院一併審理。但實際上游男已經取得所有死傷者的諒解,未來在法院量刑時,將有相當程度的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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