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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特斯拉撞死無辜女童 駕駛:非常抱歉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1月19日08:30 • 發布於 2020年01月19日08:28 • 譚宇哲
特斯拉撞死無辜女童 駕駛:非常抱歉
特斯拉駕駛(後)與轎車駕駛(前)訊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譚宇哲攝)

34歲梁姓男子今天上午10時許駕駛特斯拉電動車,行經新北市蘆洲區環堤大道、永樂街38巷45弄口時,疑似車速過快,加上42歲許姓男子駕駛的轎車未禮讓直行車,2車擦撞後,特斯拉撞上正穿越馬路的12歲張姓女童,導致女童雙腳斷裂,送醫不治,警方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將2名駕駛移送偵辦,梁男則在媒體面前表示「非常抱歉」。

據了解,許男今天上午開車載太太從蘆洲出發,準備回桃園中壢的娘家,梁男則駕駛要價超過300萬的特斯拉Model X電動車,從中和住處出發,到蘆洲找友人。

事發當時,梁男開著特斯拉沿環堤大道直行,行經永樂街38巷45弄口時,許男轎車正好從巷弄駛出欲左轉,梁男疑似車速過快閃避不及,先撞上許男轎車車頭,再彈向中央分隔島,正穿越馬路的張姓女童直接被車尾夾斷雙腿,當場倒臥血泊,失去呼吸心跳,經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女童家人向警方指出,今天上午女童父親載著母親、女童及弟弟一家四口從淡水住處開車到蘆洲,要到女童的爺爺家,一家人剛把車停妥下車欲穿越馬路,走在最前頭的女童突然就被特斯拉撞倒在分隔島上,母親與弟弟也差點被波及。

梁男向警方辯稱,事發當時未開啟特斯拉自動駕駛功能,自行駕駛的時速約僅40公里,經過路口前沒有看到有車輛及行人,通過時發現右方車輛要閃避已來不及。

警方指出,事故地點是無號誌路口,也沒有行人穿越線,僅地面畫有槽化線,依照道交條例規定,梁男的特斯拉有主幹道直行車路權,許男的轎車應禮讓,但該路段速限50公里,梁男當時車速推估超過80公里,已明顯違規。

至於女童一家人通過沒有行人穿越線的路口,因該路口周邊100公尺內無行人穿越線,依規定行人可穿越路口。

警方表示,2名駕駛皆無酒駕,雙方皆有肇責,訊後皆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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