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梁姓男子今天上午10時許駕駛特斯拉電動車,行經新北市蘆洲區環堤大道、永樂街38巷45弄口時,疑似車速過快,加上42歲許姓男子駕駛的轎車未禮讓直行車,2車擦撞後,特斯拉撞上正穿越馬路的12歲張姓女童,導致女童雙腳斷裂,送醫不治,警方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將2名駕駛移送偵辦,梁男則在媒體面前表示「非常抱歉」。
據了解,許男今天上午開車載太太從蘆洲出發,準備回桃園中壢的娘家,梁男則駕駛要價超過300萬的特斯拉Model X電動車,從中和住處出發,到蘆洲找友人。
事發當時,梁男開著特斯拉沿環堤大道直行,行經永樂街38巷45弄口時,許男轎車正好從巷弄駛出欲左轉,梁男疑似車速過快閃避不及,先撞上許男轎車車頭,再彈向中央分隔島,正穿越馬路的張姓女童直接被車尾夾斷雙腿,當場倒臥血泊,失去呼吸心跳,經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女童家人向警方指出,今天上午女童父親載著母親、女童及弟弟一家四口從淡水住處開車到蘆洲,要到女童的爺爺家,一家人剛把車停妥下車欲穿越馬路,走在最前頭的女童突然就被特斯拉撞倒在分隔島上,母親與弟弟也差點被波及。
梁男向警方辯稱,事發當時未開啟特斯拉自動駕駛功能,自行駕駛的時速約僅40公里,經過路口前沒有看到有車輛及行人,通過時發現右方車輛要閃避已來不及。
警方指出,事故地點是無號誌路口,也沒有行人穿越線,僅地面畫有槽化線,依照道交條例規定,梁男的特斯拉有主幹道直行車路權,許男的轎車應禮讓,但該路段速限50公里,梁男當時車速推估超過80公里,已明顯違規。
至於女童一家人通過沒有行人穿越線的路口,因該路口周邊100公尺內無行人穿越線,依規定行人可穿越路口。
警方表示,2名駕駛皆無酒駕,雙方皆有肇責,訊後皆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