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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無良台商染武漢肺炎趴趴走上舞廳 法務部:可關3年

鏡週刊

更新於 2020年01月26日06:32 • 發布於 2020年01月26日06:32 • 鏡週刊

武漢肺炎疫情蔓延,中國武漢市等逾16城市封城,當地逾5,000萬人受影響,我國籍男姓台商自武漢回國後隱匿疫情,四處趴趴走,還到高雄金芭黎舞廳消費,也未戴口罩,確診後也未告知去過金芭黎舞廳,除遭處30萬元罰鍰外,刑事責任部份,法務部要求依法嚴辦,隱匿疫情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最重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高雄金芭黎舞廳遭武漢台商連累,大年初一及初二店休2天消毒,有路人經過也戴口罩。法務部指出,這名男性台商,未配合防疫措施,仍出入高雄舞廳,可能造成他人遭受傳染或疫情蔓延危險,恐涉刑責,法務部已要求檢警依法嚴辦,法務部呼籲罹患武漢肺炎民眾,應確實遵行主管機關防疫指示,以免觸法。

法務部指出,這名台商因涉有《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罪嫌,高雄地檢署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臺,由地檢署、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衛生局組成聯合專案小組,並指派一位主任檢察官負責,即刻啟動偵查,依法究責。

高雄金芭黎舞廳遭武漢台商連累,店休2天消毒,有路人經過時戴口罩
高雄金芭黎舞廳遭武漢台商連累,店休2天消毒,有路人經過時戴口罩

法務部呼籲全國民眾,為有效遏止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對國內影響及蔓延,應依衛生主管機關指示做好防疫措施,若明知自己罹患武漢肺炎,不遵行主管機關指示,例如違反應居家自主管理或隔離或其他防疫措施的相關指示,仍任意出入各場所,致傳染於人者,將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規定,可處最重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法務部指出,若明知自己已罹患該傳染病者,務必遵守主管機關指示,否則不只處以行政罰鍰,檢警機關亦將依法從嚴訴追刑事責任。法務部指出,希望全國民眾一起提高警覺,並發揮道德勇氣,對於罹患武漢肺炎的個人,應協助規勸遵守相關防疫指示,若發現故意違反規定者,並請隨時通報衛生主管機關或檢警機關,一起守護國人的健康,及時阻絕疫情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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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台商出現肺炎症狀後回國,未戴口罩至高雄金芭黎舞廳消費,最重可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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