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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捷運站口遭輾斃 駕駛起訴過失難證毒駕

TVBS

更新於 2019年09月20日14:46 • 發布於 2019年09月20日11:56 • 李潔 蕭明正,吳居諴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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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台北市一輛貨車,失控衝撞捷運國父紀念館站,造成夫妻一死一傷。肇事劉姓男子,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不過檢警當時,曾在車內查獲安非他命,肇事駕駛承認,前一天施用,偏偏毒駕不像酒駕有量化標準,難以用重法究責,家屬指控,會發生如此意外,與捷運站前人車分離不完善,也有關連,希望相關單位能加裝『防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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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貨車油門一踩飛速衝撞,卡進捷運站人行道階梯,這一撞,釀成恩愛夫妻檔一死一傷。

手機相簿,一張張出遊照片一家人感情深厚,夫妻當天才一起去陽明山泡湯出遊,但妻子走出捷運站,身體突然不舒服,暫時坐在階梯休息一會,沒想到遇上奪命事故,壓在車輪下重傷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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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兒子:「突然之間兩個人都失去意識了,等到我爸起來的時候,就看到他老婆躺在那邊,全身都是血。」

事隔兩個多月,嫌犯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但檢警在車內查獲的安非他命該怎麼解釋?嫌犯只肯說前一天有吸毒,當天失控是因為要撿手機,只是酒測可以斷定是否酒駕,但要構成毒駕判處重刑,得先確認有毒品跟不能安全駕駛,偏偏,沒有量化標準,司法很難追訴毒駕!

死者兒子:「毒駕不是說警察靠近你,去聞你就可以聞得出來的,尤其像這一種前一天吸食的,他表面上看起來很正常,但其實根本就測不出來,他有沒有吸毒,其實我覺得毒駕的危害不亞於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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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事後聲請假扣押,但肇事劉姓駕駛,平時從事資源回收,名下根本沒財產,這回在捷運站出入口發生意外,家屬覺得捷運相關單位是否有保險理賠,對此,市府表示,家屬只能證明有疏失才能求償國賠。

車輛衝撞人行道釀成重大死傷,個案層出不窮,家屬希望捷運站外能加裝防撞柱,但相關單位似乎互踢皮球,至今沒有下文。

一場離奇車禍,奪走母親生命,幸福家庭從此了缺一角,家屬只希望相關單位做出改善,避免意外重複發生波及無辜。

《TVBS》提醒您:

◎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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