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上路,家中有未滿兩歲的幼兒,請保母托育或送至托育中心,符合以下條件就可以申請托育補助唷!
1. 未滿2歲兒童送請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提供者照顧。
2. 父母(或監護人)經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或經政府認定為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或弱勢家庭。
3. 兒童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等,且每週時數達30小時以上。
4. 申請期間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未領取育嬰留停津貼、育兒津貼或其他同性質津貼。
5. 父母(或監護人)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但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兒童,不在此限。
Q:托育單位的不同,補助的費用也會不同嗎?
A:必須送請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提供者照顧:
1. 「公辦托嬰中心」或「公共托育家園」
a:一般家庭-每月補助 3,000元。
b:中低收入戶-每月補助 5,000元。
c:低收入戶-每月補助 7,000元。
2. 加入準公共化的「私立托嬰中心」或「合格登記保母」
a:一般家庭-每月補助 6,000元。
b:中低收入戶-每月補助 8,000元。
c:低收入戶-每月補助 10,000元。
Q:自己或自己的親屬帶小孩,也能有補助嗎?
A:可以申請「育有未滿二歲育兒津貼」,每名兒童每月補助2,500元(中低收入戶4,000元,低收入戶5,000元)。若為第三名以上子女,每名兒童每月加發1,000元補助。※ 預計2019年8月1日起延長請領年齡到未滿 5 歲
Q:如果保母或私立托嬰中心未加入準公共化,可以補助嗎?
A:未加入準公共化的話,僅能申請「育有未滿二歲育兒津貼」。
Q:「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和「育有未滿二歲育兒津貼」可以重複申請嗎?
A:不可以,同一孩童不得重複請領相同性質的津貼。
詳細資訊請參閱:
※ 以上補助自2018年8月1日開始實施,新舊制交接期間依縣市而有不同的規定,詳情洽詢各地權責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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