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理財

房貸提前償還違約金 禁以原貸款本金計收

卡優新聞網

發布於 2020年02月25日00:03
金管會要求房貸提前償還違約金,須以提前清償金額計收,不得以原貸款金額計算(圖/卡優新聞網)

金管會將出手嚴管銀行針對房貸提前償還,收取違約金的紛亂現狀。由於部分銀行業者的房貸方案,給予還款寬限期,或利率採「前低後高」設計,當中通常含有提前償還必須支付違約金條款,且各銀行違約金計收方式不一,高低價差數倍起跳。為避免此爭議,金管會發函給各銀行3個月內調整,禁止再以「原貸款本金」計收違約金,初估約有36萬房貸戶受惠。

房貸方案設計提前償還違約金,主要是提供民眾優惠利率,且避免客戶在順利貸款後的2至3年內,在市面上發現其他家更優惠的利率時,進而辦理轉貸,使得利息收入減少、內部作業成本提高等。金管會表示,含有提前償還違約金的房貸方案,銀行會提供利息或寬限期優惠,若民眾提前償還,銀行確實可酌收違約金。

因接獲民眾陳情,金管會進行調查後,發現有些銀行用原貸款本金計算,而非用提前償還金額計收,導致金額差異很大。金管會指出,須調整的銀行家數不多,出現提前還款的人數也算少,所以銀行對於現有的契約可不用更動,但客戶要提前還款時,須以「提前清償金額」計收違約金,不得以「原貸款金額」的方式,至於新客戶則要採用新契約來簽訂。

據瞭解,像是花旗銀行、渣打銀行、中國信託、台新銀行、遠東商銀、日盛銀行等,對於提前償還房貸的客戶違約金,就是以「原貸款本金」乘上1%~2%不等,因此都將必須做出調整。金管會要求,銀行必須要向客戶說明提前還款所面臨的風險,避免後續爭議,未來將再會進行檢查,以保障民眾權益。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