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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從理髮廳到死刑執行,德國在台協會「管很大」?

換日線

發布於 2018年09月20日03:41 • 萊茵/換日線專欄

現任的德國聯邦政府人權專員芭爾貝爾.考夫勒(Bärbel Kofler)。圖/德國外交部網站

繼兩年多前的「中學生扮裝納粹事件」後,最近臺灣新竹又出現了一個「納粹理髮廳」,再次成為許多人眼中「丟臉丟到國際」的尷尬案例。

而在納粹的誕生地,多年來力行「轉型正義」、反省歷史悲劇的德國,這樣的符號不論出現在哪裡,自然也足以挑動人們敏感的神經。

德國在台協會(德文:Deutsches Institut Taipei)亦於第一時間發布聲明:

「針對新竹理髮廳使用納粹標誌作為門牌ㄧ事,德國在台協會聲明如下:

聽見新竹市一家理髮廳,竟公然使用納粹標誌作爲該店的門牌,令我們難以置信並感到厭惡。將展示納粹標誌作為商業用途是對大屠殺犧牲者的一種侮辱!本會呼籲該店店長立刻移除納粹標誌。

德國在台協會聲明。圖/German Institute Taipei 德國在台協會 臉書專頁

針對這個案例,相信大多數的臺灣民眾,均會對德國在台協會的「義正詞嚴」表達讚許。筆者個人也認為,因為「納粹」、「大屠殺」是屬於德國、以及當時歐洲猶太民族的慘痛歷史,各國不論政府或民間,確實應該具有文化敏感度,不論有心或無意、不論是否受「言論自由」這個(最近越來越接近無限上綱的)概念保護,都不應在他人的傷口上灑鹽。

德國在台協會這項「呼籲」,可說既表達了立場、也協助強化了臺灣人民對國際上「普世價值」、「政治正確」的敏感度。

如果我是這位以「類似」納粹符號作為店招的「柏林理髮廳」店長,大概也不會再雄辯滔滔「要人出錢才換」,而是趕快先拿下店招,改放隻「柏林熊」(United Buddy Bears)之類的吉祥物解圍。

但, 9 月初德國在台協會的另外一個「對臺呼籲」,就似乎有相當大的爭議了:

適不適合以「外交身份」,評論解讀「他國內政」?

今(2018)年 9 月 4 日,德國在台協會於官方網站及臉書上,發布了一篇名為《「人命可貴,卻因政治目的而犧牲!」》的文章,並附上德文版新聞稿,內容如下:

針對台灣日前執行死刑,受德國聯邦政府任命之德國外交部人權政策與人道救援負責官員 Bärbel Kofler 女士於 2018 年 9 月 3 日表示:

「對台灣於 2018 年 8 月 31 日處決一名死刑犯,進而破壞了自 2016 年 5 月迄今暫停執行死刑之現狀,本人感到萬分遺憾。死刑是一項殘暴且不人道的刑罰,無論任何情況,聯邦政府都拒絕採用死刑。多年來,我們與歐盟夥伴密切合作,在全球致力推動廢除死刑。

對擁有穩定民主制度且具有高度人權意識的台灣而言,此舉無疑是人權上的嚴重倒退。我敦促有關當局勿再繼續執行死刑,並且回到廢除死刑的第一步:暫停執行死刑。」

9 月初德國在台協會的另外一個「對臺呼籲」。圖/German Institute Taipei 德國在台協會 臉書專頁

這還是經過修改的版本,原先的貼文中,標題更加刺眼,為「人命可貴,卻拿人命換選票!」

原先的貼文標題為「人命可貴,卻拿人命換選票!」圖/German Institute Taipei 德國在台協會 臉書專頁

這篇「聲明」一發出後,在媒體的轉載下,在臺灣引起了不小的爭議。或許由於臺灣長年以來的各項民調,不贊成廢除死刑者(包含「完全不贊成」和「不贊成但支持有條件配套逐步廢死」者)均高達 70% – 80% 以上;或許由於臺灣長期受到「外交孤立」,對於並未與臺灣建立正式邦交的德國、卻拿「普世價值」對民選政府「說教」;又或許是該文的預設立場:「用人命換選票」太過強烈且有過度解讀之嫌,造成臺灣的相關評論,幾乎一面倒地強烈反彈。

再加上《中華民國刑法》、《陸海空軍刑法》和散見於其他特別刑事法(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等)的死刑刑罰,均屬於中華民國(臺灣)的國內法規,自然也是主權(sovereignty)的一環。在外交實務上,除非發生重大且慘無人道的違反人權事件,通常各國外交單位不至於以發布「官方聲明」之方式,評論或試圖干涉他國現行的司法制度。

所以,德國在台協會等外國駐台辦事處(同時間,還有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亦發表了語氣較溫和的類似聲明),是不是對臺灣的司法制度、甚至政黨政治(「用人命換選票」),有點「管太大」、「過度評論」了些?

尤其,不論支不支持「廢死」,許多臺灣網友的第一反應,都是「有種去對中國(北京政府)説」、「有種去嗆日本啊」、「也沒看到你批評美國」⋯⋯。顯然十分在乎外國駐台代表處的評論,是不是符合「公平原則」,還是「柿子挑軟的吃」,專門欺負臺灣人。

因此,以下我們就來看看這兩個問題:一、德國外交單位對死刑的態度,是不是「專門欺負臺灣人」?二、德國在台協會的這一篇聲明(新聞稿)本身,是不是適當。

其實,這正是德國和歐盟外交上的「基本方針」之一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在此必須公允地說一句:「不是。」

以德國聯邦政府的立場來說,其外交方針有幾個基本原則。在當中,「人權」(human rights)是重要的主題。而在此項目之下的對外要務之一,即是「對外積極宣傳反對虐待與死刑」(Campaigning against torture and the death penalty)。

簡言之,德國(和歐盟)近年的外交重點之一,就是在世界各國提倡人權──其中之一,即是呼籲各國停止執行死刑。上文提到的德國外交部官方網站上的「德國外交政策原則」說明中,即明文寫到:「全世界迄今共有 130 多個國家停止執行死刑⋯⋯(德國和歐盟諸國的)目標是持續(透過外交手段)影響,防止各國的死刑刑罰與對死刑個案的執行,例如呼籲各國暫緩或廢除死刑。」(The aim is to prevent the imposi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 in individual cases, as well as to influence the practice in individual countries and, for instance, to bring about a moratorium on or aboli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

德國聯邦政府並在 1998 年起,就設立了「人權專員」──全稱為「聯邦政府人權政策與人道救援專員」(The Federal Government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Policy and Humanitarian Aid)一職,其任務包含與聯邦政府不同部門密切合作,在德國和全球各國發揮影響力,致力提倡人權與進行人道救援的任務。而其中之一,即是對抗(德國與歐盟認為)「不人道的死刑刑罰」。

而現任的德國聯邦政府人權專員芭爾貝爾.考夫勒(Bärbel Kofler)──也就是 9 月初發布聲明「譴責臺灣恢復死刑執行」的她,其實自 2016 年上任該職以來,即陸續對包括日本、俄羅斯、泰國和伊朗在內的各國,陸續以聲明方式譴責該國執行死刑──包括點名批判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相關案例與聲明內容,《德國之聲》有詳細的報導,中文版內容請參閱此處

因「人權問題」,德中雙方猛烈互嗆

至於面對「中國」的人權問題呢?其實考夫勒在 2016 年的第十四屆「中德人權對話」中,就當著中國外交部國際司司長李軍華的面(中德人權對話每年異地舉行,該次會談於德國柏林舉行),指出:「中國欠缺新聞自由和法律安全、政府迫害少數民族與宗教少數團體、並制定壓制非官方組織的法律⋯⋯。」並表示在隔年(2017)的下屆中德人權對話中,她將實際參訪中國監獄,了解中國的人權狀況。

當時,這番言論一度引起中方代表李軍華的強烈不滿,回應「德中關係不是師生關係」;「德國見樹不見林,有干涉中國內政之嫌」;「我更想談談德國的仇外現象、了解德國面對難民的具體政策」⋯⋯。事後中國外交部也發布聲明,指出中德「國情不同」,人權道路「各有千秋」(?!),雙方應該「彼此借鑑、共同進步」。

總之,中德雙方在這次的「人權對話」,可說是「隔空交火」相當猛烈,隔年在北京舉辦的 2017 「中德人權發展論壇」,考夫勒沒有受邀,她的「中國探監」行自然也不了了之。但她並沒有因此停止對中國人權的「關切」

看到這裡,可能有讀者接下來會問:那同樣有執行死刑的美國呢?我個人到完稿為止,並沒有找到近年考夫勒本人、或德國外交單位關於美國各州執行死刑的任何抗議或聲明,如果有讀者看到相關新聞,歡迎補充指正。

中德第 14 次人權對話照片。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尊重他國主權」與「普世價值」的平衡,是所有人都在學的一堂課

相信從上面的例子與說明,我們應該至少可以確定,德國在台協會或德國外交部在死刑議題上,倒不至於是「單單欺負臺灣人」、「柿子挑軟的吃」──這是德國聯邦政府的外交政策,至於是否「管太大」、「太雞婆」,我想見仁見智,但至少德國聯邦政府不是「只針對台灣」而已。

但回到 9 月初的這篇聲明本身,是不是「適當」?筆者在此也想發表一點點個人的淺見:

1. 外交單位的「聲明」,對他國內政或司法,是沒有任何實質約束力的。因此這個聲明,頂多只能看作「呼籲」、「強調主張」與「意見表述」。個人認為除非有附帶具體制裁措施、或是派員介入司法過程,否則倒是沒有「干涉臺灣內政」之虞。

2. 但是,該聲明的標題──不論是「人命可貴,卻拿人命換選票!」;或是修改後的「人命可貴,卻因政治目的而犧牲!」個人認為都十分不妥。因為它背後預設的立場,有暗示臺灣司法體系受政治(行政權、政黨)操控之嫌。

確實,死刑經定讞後,其「執行與否」,在行政裁量權(法務部)上,但這絕不代表(恢復)執行死刑的決策,必然是因為「選票考量」或「政治目的」──如果在沒有足以支撐該言論的確實證據,就做出這樣的強烈聲明,作為德國對外(臺)官方代表的德國在台協會,顯然有如 ptt 鄉民般的「鍵盤辦案」之嫌。個人認為實不足取。比較意外的是,臺灣的外交體系甚至總統本人,似乎也未對此聲明做出任何抗議或回應。難道是「默認」這項指控嗎?

3. 關於德國在台協會、歐盟、或各國駐台機構的各項「聲明」或「呼籲」,其實早已經不是第一次,建議大家還是在理解其背後的背景與脈絡後,盡量就事論事、以平常心視之──說得直接一點,「參考」一下就好。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各國有其不同的問題。在「普世價值」和「我國主權」之間的分寸拿捏,更是不分東西方各國,所有人都在持續學習的一堂課。

只是我們都應該清楚,如果要「增進臺灣人權」,光靠外界的「呼籲」自然是沒有用的,最終還是要回到臺灣的 2,400 萬人民凝聚共識,推動臺灣往更進步的方向前行。

最後,上述所有評論內容,僅針對德國在外交上推動「促進各國人權」的分針進行背景說明與個案評論。和筆者本人對臺灣的「死刑」應該存續、執行與否的立場或想法,沒有直接關係──因為這絕對是一個更為龐大且複雜的議題,我們有機會再來聊聊。

不知道讀者朋友們看完文章後,是否還覺得德國在台協會「管很大」呢?歡迎留言提出你的看法,希望能和大家理性交流討論。

執行編輯:賴冠穎
核稿編輯:張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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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換日線授權報導,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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