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法院告人的「惡房東」張淑晶,連自己的親哥哥也不放過,為了240萬控告張振盛損害賠償,士林地院今開庭審理,並傳喚盧姓證人,盧稱張在2006年欠她1900萬元,至今一毛沒還「張淑晶的字典裡面沒有借據2字」、「用別人的錢都理所當然」,張淑晶一直「跳針」詢問證人與案情無關的問題遭法官制止,庭訊1小時後法官諭知擇日再開庭。
張淑晶一開庭發現旁聽席有他不認識的民眾,立刻希望能「不公開審理」,因自己92歲的父親住院,不希望父親看到報紙,知道她告哥哥,隨即遭到哥哥駁斥:「過去2個月,妹妹從沒看父親,是我從竹東開車載父親去看病,現在竟然消費父親!」張不希望親屬反目的事情上新聞,隨即遭法官以無正當事由駁回請求。
張淑晶聲請傳喚診所盧姓院長,兩人曾是好朋友,早在2006年盧借她1900萬,但現在反目,只因之前買賣房屋的購屋款糾紛,遭張告上法院,嚇得盧說:「今天出庭嚇得要死,不知會不會再被告!」
盧表示,之前借給張淑晶1900萬,她是不是要拿去買股票,她不管,只要還錢就可以。並指控「用別人的錢都理所當然!」張拿2004年的事情來問她自己與哥哥的金錢糾紛,根本就是「竹篙湊菜刀」與案情無關。
法官庭末開放5個問題,並諭知張淑晶有想說的話,寫好書狀遞交法院,不要再談與本案無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