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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幫忙搬菸沒搭上箱型車 國安特勤坐上貨車變貪汙犯?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2月13日08:31 • 發布於 2019年12月13日08:17

台北地院審理國安私菸案,今天傳喚總統官邸永和侍衛室押車官黃柏維、上士駕駛劉尊彰、潘秉忠,3人都否認犯罪。黃柏維說,他是隨團出訪的「專機戒護組」,不是運私菸車隊的「押車官」,出關後本應搭乘大型福特箱型車返回台北,因幫忙同仁搬菸,錯過搭廂型車變成貪汙重犯。

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規範「重大貪汙行為的處罰」,檢察官用「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偵辦黃柏維、劉尊彰、潘秉忠,並起訴侍衛室共8人,法定刑度為有期徒刑10年以上,根據黃柏維的答辯,他來不及搭箱型車而坐上貨車,如果成罪,刑責很高。

黃柏維說,他是總統府的駕駛,有特勤身分,是今年7月總統出訪團的「專機戒護組」成員,負責專機落地後的清艙及安全檢查;今年7月22日檢調攔車截貨當天,劉尊彰等人將貨車從台北開到桃園機場,依勤務分配,回程時,他應搭乘大型福特箱型車、而非坐貨車。

黃柏維說,因為看到同事都在搬菸,才一起去幫忙,搬完後卻發現箱型車已經開走了,所以只好坐上載菸的貨車,很無辜沒搭上箱型車就被認定是走私菸品的「押車官」。

劉尊彰也否認犯罪,他的律師說,劉駕駛公務車出勤只載行李、沒載菸,另一駕駛劉銀綜也有買菸,但因為沒有開貨車載菸獲得不起訴處分,「檢察官的辦案標準不一!」

劉的律師還說,華航提供總統專機團員買的免稅品,除了香菸還有皮件、手表、化妝品,劉會買菸是因菸的價格比較便宜而已,但華航為何便宜賣,不是劉可以過問的事,關務人員要不要放行免稅品,劉尊彰也沒有監督權限。

劉尊彰的律師又說,劉有幫人買菸是事實,但他只是官邸侍衛室的成員而已,無法辨識專機禮遇通關的範圍,「機邊交貨」就算違法,最多是過失犯,圖利罪不處罰過失犯,應判劉無罪。

潘秉忠說,偵查中已將全部經過告訴檢調,他當天開公務車出勤是依據勤務輪值表執勤,沒有貪汙及逃漏稅的犯意,希望法官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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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台北地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圖為台北地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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