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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師生戀女師懷孕生子 男大生稱被逼婚為求畢業只能點頭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01月12日08:05 • 發布於 2019年01月12日08:05
男大生與女講師結婚生子,婚後男子逕行搬家,分居逾10年,新北地院認為兩人婚姻破裂男方應負較大責任,判不准離婚。(記者陳慰慈攝)
男大生與女講師結婚生子,婚後男子逕行搬家,分居逾10年,新北地院認為兩人婚姻破裂男方應負較大責任,判不准離婚。(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男大生阿明(化名)就讀日語系時與系上日本女講師相戀而結婚,小明控訴兩人個性不合,他早有分手念頭,但日女以懷孕逼婚,承諾小孩出生後即可離婚,且為求順利畢業,只好答應結婚,但日女事後卻反悔不離,兩人分居迄今逾10年,早無夫妻情分,訴請離婚;日女則稱是老公另結新歡、拋家棄子,新北地院認為兩人婚姻破裂男方應負較大責任,判不准離婚,可上訴。

阿明表示,2006年唸日語系時與系上日本女講師交往,交往一陣子後,他發現兩人個性不合想分手,但日女告知已懷孕,希望孩子有爸爸,並以「講師身分要求」跟他結婚,承諾小孩出生後兩人就離婚,當時考量日女是他老師,負責多門必修課程,為求順利畢業,迫不得已而與她結婚,未料兒子出生後,日女卻反悔表示,等兒子10歲再離婚,但他苦等10年,日女承諾又再跳票,兩人2008年分居已逾10年,早已形同陌路、婚姻有名無實,日女一再欺騙他不願離婚,只好提訟離婚。

日女則說,阿明並非她教課班級學生,主動告白喜歡她,還故意延畢半年,留在學校協助她處理行政事務,兩人因此日久生情,2007年底她發現懷孕,阿明說「那就結婚!」兩人在台灣、日本都有辦理結婚登記,強調並未以「跟我結婚才能畢業」脅迫阿明,指稱阿明趁她回日本生產期間,另結新歡並寫EMAIL 告知:「我撐不下去了,我搬家了」,她回到台灣時,阿明早已搬家,自此拋妻棄子、音訊全無,屢屢兒子問起:「爸爸去哪兒?」她只能騙孩子說爸爸去日本賺錢給你讀書,過陣子就會回來。學校長官、同事也都為她抱不平,覺得台灣怎會孕育出如此惡劣的年輕人,訴請駁回阿明之訴,還她一個公道。

因阿明曾傳送EMAIL 稱:「我想了很久,覺得不行了。我已經搬家了….我的心已經走不下去了,所以我想離婚…」,法官認定夫妻分居是因阿明無故離家出走;日女同事則證稱,阿明生了孩子後,就不聞不問,完全沒有盡父親應有的責任,日女一人隻身在台撫養孩子真的很偉大,法官認為阿明在無任何合理事由情況下提出離婚要求,並自行離家,對兩人婚姻破裂應負較重之責,因此駁回阿明訴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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