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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工程公司總經理偷腥 自拍性愛片被妻抓包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8年08月17日12:08 • 發布於 2018年08月17日12:08
新北市一家機電工程公司柯姓總經理與林姓小三自拍性愛影片,偷腥被妻抓包。示意圖。(彭博檔案照)
新北市一家機電工程公司柯姓總經理與林姓小三自拍性愛影片,偷腥被妻抓包。示意圖。(彭博檔案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家機電工程公司柯姓總經理與林姓小三自拍性愛影片,偷腥被妻抓包後,柯男認錯並承諾不再犯,未料卻仍與林女「勾勾纏」,柯妻因此精神崩潰甚至有尋短念頭,向兩人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認為柯妻無法證明林女知柯男已婚後還與他交往,今判柯男須賠償50萬元,林女免賠,可上訴。

柯妻指控,1998年與老公結婚,婚後她放下工作與夫南下打拼,當家庭主婦全心照顧當時還只是基層工程師的丈夫及2個孩子,後來老公調至台北工作,單身赴任,她仍留在南部照顧子女,2015年12月,她無意間發現老公外遇林姓小三,還自拍性愛影片存在隨身碟。

老公在她的逼問下坦承外遇,且表明是一時錯誤,保證不會再犯,但事後兩人仍藕斷絲連,2016年2月,柯妻將影片截圖LINE林女,並附上律師警告函要求林女出面道歉,但林女已讀不回,毫不理會。

她為挽回婚姻,2016年6月北上和丈夫同住,但老公卻以加班、應酬為由,晚歸還假日外出,今年4月起更提出離婚在外租屋,除探視子女外幾乎都不返家,她無法接受此打擊出現幻聽等症狀,並求助精神科醫生,憤而對老公與林女求償100萬元。

柯男出庭時不否認與林女發生性行為;林女則表示不知1人獨居的柯男是人夫,收到柯妻的LINE訊息後才知柯男已婚,隨即分手,法官認為,柯妻無法證明林女明知柯男已婚還交往,也無法證明2人自拍影片後仍有發生關係,因此僅判柯男須賠妻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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