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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居家檢疫趴趴走 台南花女遭重罰15萬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2月18日06:31 • 發布於 2020年02月18日05:36 • 記者林怡孜 / 台南報導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不管是自我隔離或是自我檢疫者,希望都能配合政府規定,做好自我防護也保護他人。

台南花姓女子2月4日經由小三通自廈門返台,依檢疫規定需居家檢疫隔離14天,2月17日竟落跑失聯,遭台南檢疫人員會同警方在新竹查獲,花女檢疫落跑行為嚴重危害防疫機制,台南市衛生局將依傳染病防治法對花女重罰15萬元。

據悉,花女2月4日經由小三通由廈門返台,至2月16日居家檢疫期間均正常配合訪視,卻在2月17日擅自離家至新竹訪友,南市民政局聯繫不上,請警方代為協尋,經熱心網友通報,在關西尋獲花女。

▲具感染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圖/疾管署)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對於花女不負責任的行為表示遺憾,感謝社會大眾的關注,藉著網路的力量幫忙協尋,更感謝新竹縣政府縣警察局、衛生局的幫忙,將花女平安送回家裡。台南市衛生局局長陳怡強調,將對花女從重罰款15萬元,未來若再犯,將祭更重罰。

黃偉哲指出,被檢疫者的人權固然重要,但市府更重視公共安全,如果個案失去聯繫,將請警政機關、民政機關幫忙協尋,若一直無法取得聯繫,政府會先公佈姓名及所在行政區,如再未尋獲,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以及行政程序法第36條的規定,進一步公布照片,請社會大眾幫忙協尋。

目前台南市有一千多位居家檢疫的個案及數十名居家隔離者,居家隔離者若違反居家隔離規定將開罰6至30萬,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則是開罰1至15萬元,南市府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及中央疫情防疫指揮中心規定的標準作業程序執行。

民政局指出,區公所接獲民政局居家關懷資料,立即進行14日居家關懷,每天撥打電話關心民眾健康狀況並加以記錄,直至檢疫狀況解除。[sc name="wuha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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