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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小禎曾開「3分手條件」 李進良全拒絕離婚卡6年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0月23日08:37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3日01:01 • 黃詩淳
小禎
小禎和李進良婚後,男方花邊新聞不斷。(圖/本報系資料照)

小禎和李進良結婚後,男方花邊新聞不斷,2012年終於狠下心分居,不過卻沒離婚,據悉,當時其實已進入協議離婚階段,小禎開出3個條件,但因為談不攏所以卡關。

小禎和李進良「同居不離婚」多年,去年復合消息不斷,兩人關係一度回溫,但李進良又被拍到帶萬年緋聞女田欣回家,小禎也和丁春霆過從甚密,不過兩人同時闢謠,強調仍是「一個人」,感情狀況霧裡看花,直到今小禎爆出和丁春霆同居,是否離婚又再被拿出討論。

其實,2013年時就傳出,小禎和李進良已進入協議離婚階段,小禎遞出離婚協議書,並開出條件,希望拿回信義區的億元豪宅和女兒的獨立監護權等條件,胡瓜也希望小禎能分到李進良整型診所一半股份,但都被李進良拒絕,離婚條件一直談不攏,只能維持現狀。

不過針對此事,小禎當時沒多做回應,而李進良則表示「希望能朝對女兒最大利益的方向去做,因此尚與律師商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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