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生活

小心外送訂餐漏洞!他白刷卡又拿不到餐求償無門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18日23:44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8日23:14
有消費者發現Uber Eats APP的刷卡金流有漏洞,且求償無門。(資料照)
有消費者發現Uber Eats APP的刷卡金流有漏洞,且求償無門。(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外送訂餐雖然方便,不過有消費者發現Uber Eats APP的刷卡金流有漏洞,而且求償無門。負責Uber Eats公關業務的戰國策傳播集團,目前尚未回應這個問題。

消費者指出,他刷卡後APP上的店家突然消失,拿不到餐、也無法請求銀行止付,加上Uber Eats沒有客服電話,只好投訴消保官,雖然店家願意賠錢,但消費者認為APP有問題,Uber Eats應向消費者道歉並改善。消保官王璿圓說,希望消保會、衛福部能重視這個問題,而律師陳佩琪說,Uber Eats沒有盡返還義務,恐涉刑法業務侵占。

消費者稱,他第一次用Uber Eats APP叫外送,看了APP推薦的新店家,選擇Apple pay信用卡付款,沒想到一付款,APP馬上通知店家已經結束營業,系統也查不到歷史訂單,店家也消失在APP上。

由於平台沒有客服電話,只能用APP寫信申訴,但消費者等了一天,只得到APP未綁定信用卡無法查,但讓消費者質疑的是,Uber Eats APP雖然未綁定信用卡,卻可以用Apple pay一鍵付款,讓他不接受「無法查」這個說法,上網路搜尋到Uber Eats的電話,豈料對方卻回覆他,只服務店家與外送員,最後掛了電話。

消費者向銀行止付,但銀行卻回覆他,只要Uber eats請款,銀行一定會付出去,無法止付。店家老闆得知消費者狀況,雖然店家的APP也顯示未接到訂單,但願意賠錢,不過消費者認為,這是Uber eats公司的問題,APP金流有漏洞,應該修正或改善,因此向消保官申訴。

消保官王璿圓說,有受理消費者的申訴,會再與Uber eats協調,由於外送平台是新興行業,他希望消保會還有針對食品安全的衛福部能重視,未來爭議問題將越來越多,應該要有全面的規範。

律師陳佩琪表示,以這個糾紛來看,簡單來說,錢在誰手上,誰就有返還義務,銀行已付錢給Uber Eats,如果店家又賠償了消費者損失,但Uber Eats並沒有付款給店家,那麼Uber Eats可能構成民法179條「不當得利」,依法有返還義務。嚴重的話更有可能構成刑法336條的「業務侵占罪」。

但據了解,Uber Eats在國內似乎未設立公司,若透過訴訟,恐怕會有涉外法律與當事人適格問題。現階段建議消費者向消保官或消基會提申訴,也要請Uber Eats在台辦事單位正視APP漏洞問題,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而非讓消費者疲於奔命。

消保官王璿圓說,類似Uber Eats的境外公司,有部分未在台灣設立分公司,部分品牌甚至利用這點,來迴避法律責任,讓消費者求償無門,政府應該要修立相關法律,保護消費者。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