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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學生會長申請禁制令遭法院拒絕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備戰」防「魔警」再闖校園

風傳媒

更新於 2019年11月13日15:08 • 發布於 2019年11月13日14:52 • 國際中心
法院拒批禁制令:香港中文大學學生自行架設防衛設施(AP)
法院拒批禁制令:香港中文大學學生自行架設防衛設施(AP)

香港中文大學(中大)12日遭到香港警察強闖,警方與學生發生激烈對峙,還狂發射催淚彈,現場宛如前線戰地。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峰今(13)日一早向法院申請禁制令,希望法院禁止警察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進入校園,以及在校園使用「群眾處理武器」,而高等法院同日下午6時開庭,即時拒絕批准禁制令。

代表申請方的香港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稱,中大校園屬私人區域,若校內有人集會,這也是屬於中大的事務,警方沒有證據證明,中大內部有發生刑事罪行或破壞安寧的情況,且依據《警隊條例》,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要進到私人區域抓人,必須提出相關人士姓名,獲得許可才能入內逮人。

法院拒批禁制令:香港中文大學學生自行架設防衛設施(AP)
法院拒批禁制令:香港中文大學學生自行架設防衛設施(AP)

徐若薇強調,目前未有中大校內發生暴力事件的證據,反而是警方擅闖中大,迫使學生動員自行保護,且警方不願承諾未獲校方允許就不入內,所以才向法院申請禁制令,並稱這不是要法院縱容暴力,而是要確保警方做法合法。代表香港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則以《公安條例》第2條反駁,稱中大校園為公共區域。

法院拒批禁制令:香港中文大學學生自行架設防衛設施(AP)
法院拒批禁制令:香港中文大學學生自行架設防衛設施(AP)

孫靖乾直言,公共區域是指公眾有權或獲准進入的地方,而公眾也獲准進入中大校園,若中大內有破壞安寧的公眾集會,警方也有權入內執法,並稱警方有證據顯示,逾百名示威者在中大二號橋上向吐露港公路及港鐵東鐵線軌道投擲磚塊和汽油彈,警方才會到二號橋驅離,防止示威者危害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法官聽取雙方陳述後,即時拒絕批准禁制令,申請方則表示會再上訴。香港媒體指出,由於沒有取得禁制令,為了防止警方再度強闖,學生在大埔公路馬料水段設置路障,且傳出疑似有臥底警察在校園,因此在崇基門外設檢查哨,進入校園者必須先檢查隨身物品。(推薦閱讀:死守一夜,中文大學改打法律戰!學生會長今向法院申請禁制令:「警方無搜查令不准進入校園」

法院拒批禁制令:香港中文大學學生自行架設路障(AP)
法院拒批禁制令:香港中文大學學生自行架設路障(AP)

此外,學生也在大學站對出迴旋處架設路障,而大學站主要出入口早已被封,無人能穿過通道到達澤祥街。學生也採取輪班制,留守中大二號橋和檢查哨。12日晚間,警方動員200多人強攻中大二號橋,還發射逾千顆催淚彈,就連出面調停的中大正副校長段崇智、吳基培都嗆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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