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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孟晚舟怨軟禁限制行動 被中國逮捕2加人處境才差

路透社

更新於 2019年05月20日08:27 • 發布於 2019年05月20日08:27

(路透多倫多19日電)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向員工抱怨先前在加拿大的軟禁生活,馬上有人把她的軟禁條件和中國逮捕的2名加人處境相比。

47歲的孟晚舟先前遭軟禁在溫哥華6個月,但可接觸律師,移動相對自由,因此她抱怨軟禁期間行動受限後,立刻有人把她的軟禁條件和兩名遭中國拘禁的加拿大人遭遇相比。

加拿大去年12月依據美國逮捕令在溫哥華機場逮捕孟晚舟。她被控共謀欺騙全球性銀行,隱瞞華為與一家在伊朗營運公司的關係。

加拿大逮捕孟晚舟後,加國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商人史佩弗(Michael Spavor)遭中方鎖定,本月稍早被依國家機密等罪名遭中國逮捕。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專精中加關係的教授伊凡斯(Paul Evans)表示:「孟女士和兩名加拿大人拘禁條件的不同,相當引人關注。」

伊凡斯說,兩相比較,可能氣死加拿大人。

加拿大外交官表示,康明凱和商人史佩弗無法接觸律師或保釋,每天早、中、晚被問話,牢房夜裡還不准關燈。

相較之下,孟晚舟去年12月繳交1000萬加幣的保釋金後,被軟禁在她價值560萬加幣、6房5衛的溫哥華豪宅。

她13日在華為內部論壇「心聲社區」發表信件寫道:「我在溫哥華時,身體被限制在極有限空間內,但我的內心從未如此地多采多姿和寬闊。」中央社(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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