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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她不恨凶手,卻被酸「還好死的是妳女兒」…愛女遭男友刺頸亡,受害者母親道出5年心聲

風傳媒

更新於 2018年10月20日13:31 • 發布於 2018年10月20日13:22 • 謝孟穎
女兒遭男友利刃奪命,金鶯談起身為受害者家屬的感受時說,「原諒」非常困難,但選擇「放下」讓自己重新好好地走、好好過生活是重要的。(簡必丞攝)
女兒遭男友利刃奪命,金鶯談起身為受害者家屬的感受時說,「原諒」非常困難,但選擇「放下」讓自己重新好好地走、好好過生活是重要的。(簡必丞攝)

「我覺得這人該從我生命走出去,但我被很多網友……甚至有人說『還好死的是你女兒』,說我是『白癡的媽媽』,不能替孩子去原諒對方!」

2013年5月,服務於嘉義縣社會局的涂姓女子於上班途中遭男友呂政軒勒脖刺頸、2刀利刃奪命,而時隔5年的今天,涂女母親金鶯現身法務部「修復式司法」座談,談起身為一個受害者家屬5年來的所見所聞。

金鶯當年因為選擇不恨凶手而遭網友霸凌,今日她說,「原諒」非常困難,但選擇「放下」讓自己重新好好地走、好好過生活是重要的,選擇放下並不是為了凶嫌,而是為了讓女兒放下心來:「放下,就是跟他做一個告別,這是我們被害者這一方的看法……」

凶嫌一度不敢寫信道歉,受害母親鼓勵凶嫌母親:那表示他的良知要起來了

辛苦栽培29年的女兒只因為提議分手就被男友殺害,金鶯當然恨過、憤怒過,她說自己一開始天天都在哭,也對開庭過程非常不滿:「我是被害者家屬,法庭上很多對話不是我能了解,因此我對本案無法釋懷……」

但金鶯也很快就發現問題:「如果沒有重新站起來,我家的氣氛就被拖垮了……我女兒像個風箏拉在那裡,我要學會放手,讓女兒放下心來。」

於是金鶯選擇與凶手對話。金鶯過去受訪時曾言,凶手母親曾告訴她,呂政軒一開始是不敢寫信給女友家屬的、害怕家屬傷心,但那時她告訴呂母:「妳錯了,他寫信,表示他的良知要起來了。」

身為被害者家屬,金鶯曾經恨過、憤怒過,但她說,「如果沒有重新站起來,我家的氣氛就被拖垮了。」(簡必丞攝)
身為被害者家屬,金鶯曾經恨過、憤怒過,但她說,「如果沒有重新站起來,我家的氣氛就被拖垮了。」(簡必丞攝)

受害者家屬與凶手之間的通信,金鶯不把呂政軒當成「罪犯」而是當朋友看待,她想了解為什麼,而收到信的呂政軒也開始思考為什麼,就這樣,呂政軒真正明白自己犯下的過錯:

「我在那段審判期間還處在心思迷散的狀態,涂媽去能同一時間忍住悲傷、理清思緒、暫時放下仇恨的眼光,接受我的道歉信然後回信、循序誘導我、用正向的角度看待當時的事情,當時每一封信的內容真的當場看完哭到不行,也許是僅存的一點良知被喚醒……」

「原諒其實是困難,但放下讓自己重新過生活,我覺得才是最重要的…」

對於促成加害者與被害者之間對話的「修復式司法」,多年來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擔任志工、陪伴受害家屬的金鶯坦言,聽到「修復」兩個字,許多受害者最初的心情是:憑什麼?

「真的,憑什麼?有時候修復啟動時間點太快了,可能在偵查階段就啟動,那時候情緒還沒平復,講『修復』聽起來就是要和解原諒還是要幹嘛,所以在很多跟我有類似經歷的被害者家屬來講,聽到修復這字眼第一時間都是想:為什麼?你憑什麼來『修復』我?」

金鶯說,被害者及家屬第一時間總是處在茫然、悲傷、無法理解的情緒裡,也因此「促進者」的陪伴就格外重要:「有些傷痛不能釋懷,憤怒下包裝的不只是悲傷,可能還有很多、想要了解更多事情的心情……對我來講,我是希望能夠理解事情的原委。」

受害者家屬也有很多恐懼要克服。金鶯說,由於許多人並不清楚法律刑期,其實很擔心被報復:「他會不會10年就出來?我就住這,也沒辦法搬家,他出來會不會找到我?會不會認為我為什麼一定要他死──這是我們自己加的很多小故事在裡面,那個恐懼會加深我們的悲傷跟創痛,時間會拉得更長 ……」

而修復式司法的用意,就是讓受害者與家屬知道「為什麼」、逐步放下憤怒與恐懼。金鶯說:「原諒其實是困難,但放下讓自己重新好好地走、重新過生活,我覺得才是最重要的……原諒可以擺在一角,但這個人必須從你的生命中走出來,『放下』就是跟他做一個告別,這是我們被害者這一方的看法。」

「用憤怒仇恨解決不了問題,但我放下他,心裡就不會起波瀾……不要用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這是金鶯曾寫下的文字。

法務部今(20)日舉辦「修復式司法」座談會,邀請法界人士和被害者家屬暢談修復式司法。(簡必丞攝)
法務部今(20)日舉辦「修復式司法」座談會,邀請法界人士和被害者家屬暢談修復式司法。(簡必丞攝)

讓凶手看見被害者家屬之痛:每一個愛他的人都受傷了…

以加害者一方來看,金鶯猜測許多加害者參與修復式司法的動機是「對刑期有幫助」,若是重傷害與死亡案件太快進入修復式司法,其實有爭議。但金鶯也說,修復式司法對加害者的意義在於:

「同理對方的感受。如果促進者能引導他,讓他看到他在事件裡傷害的不是只有一個人,是被他傷害的那個人、每一個愛他的人都受傷了,當他能同理的時候才能去承擔那個錯誤,才會有懺悔跟道歉、才會有去彌補的心……」

「與其害怕他們出來再犯,那種子能不能種下去,他能改變多少家庭、讓大家不再因他受傷害?」金鶯這樣看待修復式司法對於加害者一方的效果:「怎麼被看待很重要,人如何看待錯誤,才能從錯誤中成長。」

修復式司法真正意義:讓被害人感到安心、加害人反省

目前積極推動修復式司法的律師陳玲玉表示,修復式司法源於1974年的美國,透過專業訓練的促進者來修復加害人與被害人之間關係,一方面可以看到加害者真心的反省、主動懺悔、避免再犯,一方面被害人也會覺得安心、不再恐懼。至於在台灣的效果,陳玲玉指出,台灣自2012年實行修復式司法以來,7成被害人感到正義被實現,逾9成加害者同意全力避免此類案件再發生。

律師陳玲玉女士指出,台灣自2012年實行修復式司法以來,7成被害人感到正義被實現,逾9成加害者同意全力避免此類案件再發生。(簡必丞攝)
律師陳玲玉女士指出,台灣自2012年實行修復式司法以來,7成被害人感到正義被實現,逾9成加害者同意全力避免此類案件再發生。(簡必丞攝)

「我覺得讓被害人感到安心、加害人反省,這才是保護式司法的真意。」陳玲玉說。而同樣致力於修復式司法的律師陳怡成則言:

「修復式正義不是魔術、不會把錯的變成對的、不會把悲劇變喜劇,但其實我們努力的,只是在修復個人的生命經驗,我受傷了這些會內化成我的生命經驗,若他被對待是尊重的、溫暖的、給了接納的機會,雖然他內在受傷的地方還是黑色的存在,但黑色的部份長出了花朵……」(推薦閱讀:誰都可能成為冤案死囚!律師黃致豪:錯的時間在錯的地點,你就可能是下個死刑定讞者…

讓被害者安心、讓加害者反省──這段路金鶯走過了,還有許多受害者家屬需要被撐住。一個放下恨意的母親5年來也不斷陪伴許多受害者,金鶯還在努力,陪伴受害者走到他們真正需要的「重新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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