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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女兒在台遇害 盼港府特案處理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7月18日22:00 • 發布於 2019年07月18日20:10 • 林勁傑/台北報導
女兒在台遇害 盼港府特案處理
潘曉穎父母曾致函林鄭月娥,盼港府能「特事特辦」,將凶手陳同佳遣送台灣受審。上圖為潘父3月時前往二殯認屍。(本報資料照片)

港府修訂「逃犯條例」風波餘波盪漾。港媒報導,陳同佳案死者潘曉穎的父母,6月底曾致函特首林鄭月娥,稱對女兒遇害一事無法釋懷,希望港府考慮包括循「單次個案處理」等方式,以「特事特辦」態度處理。信中結尾提到,凶嫌可能最快於今年10月獲釋,懇求特首、律政司長及保安局長能夠在立法會休會前完成有關程序,「這是我們唯一的請求」,並希望獲林鄭的回覆。

修例掀爭議 期破框架處理

香港01昨報導,潘父母致林鄭的信件共兩頁,首先談及修例爭議,稱台灣當局多次表示不接受以修訂逃犯條例方式移交疑犯,修例即使完成亦無助解決其女兒案件,但夫婦二人非常感謝林鄭,對她因事件承受壓力及屈辱感到非常難過。

他們進一步說,對女兒遇害一事「無法釋懷」,懇求林鄭在修例引發非常重大爭議後,考慮各種方法,包括「過去存在客觀限制不可行」的方法,再次盡力為其女討公道,「香港社會經歷如此非常罕見龐大爭議後,期望特區政府能以突破固有框架方式處理此事。」

潘父母在信中主要是懇求港府考慮任何可行的方案,並特別提及4個方法,明言希望港府以「特事特辦」態度處理:一、以單次個案處理方式,賦權香港法庭審理單一個案;二、港府以行政指令方式單次移交疑犯;三、賦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權;四、勸說嫌犯到台灣自首。

陸委會回應 願採司法合作

刑事局表示,港警去年來台時,本案相關證據幾已蒐集完備,由於調查取證屬法務部權責,警方將全案移送士林地檢署後,就由法務部處理後續調查取證相關問題,港警也未再就本案提出需求,若港方後續有提出請求將予以協助。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表示,被害者家屬向各界對於個案解決提出各項方案,只要符合平等尊嚴,確保人權原則,都願意展開司法互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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