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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國中生不堪被霸凌墜樓 教長:將修法懲處失職教師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4月25日12:11 • 發布於 2019年04月25日08:32

台中一名國中生疑似不堪長期被同學集體霸凌、向老師求助無效,日前墜樓受傷,家屬事後反映,該國中生曾遭同學言語霸凌:「你爸爸有AIDS,所以才會生出你這個AIDS GAY!」他雖已向導師多次發出求救信號,盼主持公道,導師卻說:「這種事就算你媽媽來學校,老師也沒辦法處理。」

教育部長潘文忠下午表示,他得知此事非常重視,已請國教署聯繫台中市教育局深入調查,要毋枉毋縱,確保學生能在友善校園環境安心、安全地學習。

他強調,正在立法院審查的教師法修正草案,把處理不適任教師當成重點,尤其針對體罰、霸凌造成學生身心嚴重受創的不適任教師,依情節輕重有更明確、有效地處理,他不希望19年前「玫瑰少年」葉永鋕遭霸凌而意外去世的悲劇,一再重演。

19年前「玫瑰少年」葉永鋕因性別氣質與多數同學不同而遭霸凌,不敢在下課時上廁所,在下課鈴響前提前上廁所,疑因滑倒後撞地致顱內出血而過世。

潘文忠說,本月20日,他在葉永鋕過世19周年時特別在臉書貼文,強調「我以一個教育工作者的身份向你(葉永鋕)承諾,我們一定會努力,努力不再讓任何一位孩子因為霸凌、歧視而受傷,努力讓每一位孩子為自己的樣子驕傲、自信。」

潘文忠說,他就任教長以來,非常重視建立友善校園環境,希望大家對葉永鋕被霸凌案引以為戒。針對台中的國中生疑不堪被霸凌而墜樓,雖然只是個案,但希望學校、教育局重視、審慎處理,要調查學生在學習過程是否有遭欺凌、霸凌,若學校或老師明顯失職,再依教師法等相關法規查處,一定要毋枉毋縱。教師法這次修法,也會針對因校園霸凌、體罰而不適任的教師,有更具體的分類、更有效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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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潘文忠。記者張錦弘/攝影
教育部長潘文忠。記者張錦弘/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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