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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因新冠肺炎還款困難 信用卡費緩繳3至6個月

卡優新聞網

發布於 2020年02月18日23:52
金管會要求銀行針對新冠肺炎疫情,提供信用卡費、貸款等款項可申請緩繳3至6個月(圖/卡優新聞網)

針對新冠肺炎疫情的衝擊,行政院各部會提出相關協助措施,而金管會今(18)天也宣布已要求銀行採取債務協處機制,對於因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的民眾,信用卡款項可申請緩繳3至6個月,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同樣可展延3至6個月,而且緩繳、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與循環利息等。

武漢肺炎持續擴散,並未有趨緩跡象,金管會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討論,只要是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包括信用卡、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等款項,都可向銀行申請債務協處。

金管會表示,主要有兩大協處措施,自2月起至7月底止,包括信用卡帳單的應付帳款,可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同時,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也可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由於協處措施是為了因應特殊情況,並且經銀行同意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處機制,對債務人來說,不屬於信用不良的狀況,也不會有繳款遲延信用紀錄的情況。金管會強調,若民眾因受到疫情影響導致還款有困難,皆能主動向銀行反映,而銀行會依照個案狀況,決定是否提供債務協處措施。

事實上,先前已有包括臺灣銀行、兆豐銀行、彰化銀行、台北富邦、臺灣企銀、元大銀行、台新銀行等,皆宣布針對受疫情影響而無法按期繳交信用卡卡費、貸款費,給予延後繳款服務。

此外,為促使銀行加強防疫措施,達到營運不中斷的目標,金管會請銀行規畫妥適的防疫與應變措施、各銀行總行管理單位及各分支機構應經常實施辦公環境及營業場所的消毒工作、總行充分協助各營業單位並提供防疫物資及確實依據「金融事業機構災害防救作業要點」規定,訂定災害緊急應變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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