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鄉民

員警開槍仍得面臨司法壓力 歷經一年調查確定不起訴

Social Lab社群實驗室

發布於 2019年07月16日10:12 • OpView社群口碑資料庫

去年四月,台南一名員警顏利丞在追捕通緝犯翁國銘時,因同事遭嫌犯開車拖行面臨生命危險,顏姓員警開六槍制止,擊斃翁嫌,事後翁姓嫌犯母親認為員警不該擊斃通緝犯,於是提告業務過失致死,台南地檢署歷經一年的調查後,因顏員當下已表明身分,但翁嫌仍拒捕且企圖駕車逃逸,有危害員警及用路人安全的風險,所以檢方最後認定顏員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定,確定不起訴。

針對警員用槍時機,雖然警方高層支持適時大膽用槍,許多民眾也表達支持,但員警仍得面臨司法調查的壓力,以此案為例,若用槍時機不被司法機關所認定,員警則須面臨審判,因此許多員警仍對於用槍戰戰兢兢,此次判決的結果也讓顏員鬆了一口氣,更讓不少員警士相信以後可以更放心用槍,以維護社會治安。

對此有廣大網友表示「家長應該把小孩教好,警察只是依法行事,且嫌犯行為已危及警察生命,符合警方開槍的時機」、「嫌犯都已經拒捕,擾亂社會秩序,警察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理所當然」,普遍認為員警應適時用搶,以免造成更多生命危險。

Social Lab社群實驗室根據《OpView社群口碑資料庫》,觀測特定網站進行文本分析,擷取聲量前十名的文章擇一整理撰文。
觀測時間:2019/07/08~ 2019/07/14
觀測範圍:PTT

 

觀看更多OpView口碑分析報告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