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初審通過《陸海空軍刑法修正草案》,現役軍人如果透過電視、網路等傳播工具,捏造或傳述關於軍事上之謠言或不實訊息,加重其刑,最重可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或罰金45萬,全案不須經黨團協商。
為防堵軍中假消息,行政院提案修法,現役軍人如果捏造或傳述軍事上之不實訊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以下罰金;如果、是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散布不實訊息,加重其刑最重判處4年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45萬。
針對所謂「軍事上」的不實訊息,國防部副部長張哲平表示,這類謠言的範疇包括軍事上的人事、情報、作戰、後勤、武器編裝、軍備等;但是之前網傳軍中在廁所貼蔡英文總統照片的謠言,張哲平說雖然這也是謠言,但這類就無法構成「軍事上的謠言」。
此外,委員會也初審通過《陸海空軍刑法修正草案》關於酒駕方面,軍人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5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若駕駛公務或軍用動力交通工具酒駕或服用毒品導致不能安全駕駛,得加重其刑至2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