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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兆豐銀爆理專挪用客戶存款達6340萬 金管會重罰600萬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3月26日09:33 • 發布於 2019年03月26日09:33 •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金管會將開放2張純網銀執照,兆豐銀行10月3日宣布攜手中華電信、新光金、全聯共同發起設立純網銀籌備處。(圖/記者顏真真攝)

兆豐銀行爆發不肖理專挪用客戶款項事件。金管會今(26)日表示,兆豐銀行台中豐原分行有1名理財專員自2011年開始挪用14名客戶存款達新台幣6340萬元,涉案期間超過7年,雖然目前兆豐銀行已經解僱該名理專,並且移送檢調,但金管會仍以違反銀行法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對兆豐銀行開罰新台幣600萬元罰鍰。
金管會說明,兆豐銀行台中豐原分行1名理財專員自2011年1月7日至2018年5月24日止,利用客戶對其信任及疏於對帳之習慣,伺機取得客戶蓋妥印鑑且簽名的空白取款單,以臨時無摺提款或透過行外傳真方式,挪用14名客戶存款款項,合計金額約新台幣6340萬元。
金管會認為,兆豐銀行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未妥適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查核未確實執行,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規定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因此,金管會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對兆豐銀行核處新台幣600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應予糾正,並命令兆豐銀行解除該行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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