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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井口真理子兇手大翻供:凶手不是我 證物埋高雄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6月24日00:50 • 發布於 2019年06月23日23:55 • 陳志賢
井口真理子命案凶手聲請再審翻供?劉學強:凶手不是他,證物埋高雄
劉學強服刑中的宜蘭監獄。(陳志賢攝)

29年前震驚台、日的日本女大生井口真理子命案,被判無期徒刑在宜蘭監獄服刑的凶手劉學強,羈押服刑迄今逾28年,宜監曾提報20次假釋均駁回,劉自2017年9月未獲假釋後,至今未申請假釋。但劉曾向高雄高分院遞狀「翻供」指真凶另有其人,殺人證物埋藏在高雄小港,聲請法官提解他至高雄挖掘取證,並提起再審遭駁回。

61歲的劉學強,1990年4月7日在高雄小港開計程車時,搭訕來台自助旅行的井口真理子,因求歡未遂,用十字弓殺死她後分屍,並棄屍2地點,1991年3月4日,警方逮捕劉,劉翌日遭羈押,劉寫自白書供出殺人過程及藏屍地點,警方找到井口白骨,但頭顱迄未尋獲。

1993年1月,最高法院依殺人、遺棄屍體罪判劉死刑,因其精神問題減刑,逃過一死,獲判無期徒刑確定。2004年4月,劉在台中監獄被獄友打成重傷,同年9月劉移至宜監服刑迄今。

劉適用舊刑法規定,服刑10年可申請假釋,劉自1991年起遭羈押服刑逾28年,移監宜監服刑近15年,累進處遇為1級,獄方共陳報20次假釋都遭駁回。

宜監曾詢問劉親友,卻沒人願為劉簽署入住同意書讓他入籍,還嗆獄方「誰放人誰負責」,甚至宗教社福團體進監與劉訪談,亦無下文。宜監2017年8月以「資料不備」駁回劉第20次假釋申請後,劉1年多來未再提申請。

劉申請不願與別人同房,因此住獨居房,在舍房獨自作業,未下工廠。2011年9月劉以真兇另有其人,殺人證據埋在高雄小港,須提解他出監返回高雄取證,向高雄高分院聲請再審遭駁回,最高法院也駁回抗告。獄方懷疑,他可能是關太久,想放風才出此下策。

井口真理子命案發生迄今,傳出諸多靈異傳聞,包括當年劉被捕後,警方發現他車上及住處擺滿佛像。他棄屍的台南空地,地主賣給建商蓋大樓,期間多次雇怪手整地,但只要怪手挖到井口埋屍的大樹邊就故障。今年2月台南某大樓發生分屍案,巧合的是大樓基地就是當年棄屍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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