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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不孝兒要媽死前先把財產分一分 母爆氣:可以撤銷贈與嗎?

Money錢雜誌

更新於 2020年02月25日09:40 • 發布於 2020年02月25日09:23 • 師慧君
不孝兒要媽死前先把財產分一分  母爆氣:可以撤銷贈與嗎?

許多富爸媽會把財產分年贈與給小孩,以達到節稅的目的,但是,竟有一名兒子在父親死後,要求母親「也把財產分一分」,讓這名母親氣到問律師:「可以把先前給他的財產拿回來嗎?」

大多數父母行有餘力時,都會希望把資產傳承給下一代,除了贈與金錢,也有不少人會贈與股票、不動產,或是安排子女進入企業接班。 

有對父母白手起家,辛苦大半輩子建立了家族企業,不僅讓兒子參與公司的經營,也陸陸續續過戶了不少股份給兒子。前些年父親準備交棒,便直接讓兒子掛名公司負責人。沒想到,父親一過世,兒子竟然對媽媽嗆聲:「你的財產現在也分一分,不然爸爸出殯我讓他出不了門!」 

聽到兒子這麼說,這位母親相當心寒,甚至還氣到生病。她趕緊詢問律師,有什麼方法可以不要把自己的遺產留給兒子,同時還想撤銷先前的贈與。 

承接此個案的明恩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吳挺絹表示,根據《民法》第1145條第5款規定,若子女對父母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且經父母表示其不得繼承,將喪失繼承權。而且重大虐待不限於肉體或精神上的虐待,連「未盡扶養義務」也可算是虐待的一種。 

按照前述情形,該名兒子對母親所說的話,已有機會構成「重大侮辱」,但這名母親還需要舉出相關事證、人證,以讓法官採信。 

若想「撤銷贈與」,根據《民法》第146條(防不孝條款)規定,若子女對父母有故意侵害之行為(須符合刑法上對侵害的定義),或不履行扶養義務,父母有權撤銷贈與。不過要注意的是,這項撤銷權必須在受到侵害或得知不被扶養的一年之內行使,而且若是主張子女未盡扶養義務,父母必須證明自己的財產無法支應生活,也就是證明子女不扶養自己的話,將會活不下去,才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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