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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三中案起訴馬英九 律師:根據哪條黨章規定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9月16日13:19 • 發布於 2019年09月16日13:19 • 林偉信
三中案起訴馬英九 律師問檢方「黨章哪條規定」
資料照片。林偉信攝

前總統馬英九因三中案被起訴,台北地院今再開準備庭,律師問檢方起訴馬英九是根據哪條黨章規定?並辯稱馬當黨主席只決定處理黨產的「大方向」,並不會過問細節,三中案與馬英九無關。法官諭知11月6日再開庭。

庭訊後馬英九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本案在去年7月10日檢方提起公訴,但是在檢方檢控的內容與卷內證據呈現的事實,有很多地方未盡相符,他與律師按照法官的指示,在今天及後續的開庭之中,對檢方的起訴書表達意見,並陸續提供符合事實的證據給法院參考,以還原事實、釐清真相。

檢方起訴指控,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前中投公司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在三中交易等案中,造成國民黨新台幣72億多元的損害,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將馬英九等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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