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法務部提供】
行政院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未來修法後可視情節輕重多元處遇,如義務勞動、精神治療。部分人士質疑,修法輕縱吸毒者,法務部解釋,是採剛柔並濟的原則,絕非輕縱。
法務部強調,個案不同,例如學生或青少年,因為好奇心吸毒,本身沒有毒癮,如果通通都要戒癮治療,就好像沒生病,卻硬要他們吃藥,不合理,也沒效果。
修正草案依照現行刑事訴訟法條文,並沒有額外增加種類。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共有八種處遇條件,彈性運用司法處遇,更能幫助適切的遠離毒品,比如說:義務勞務、精神治療、法治教育或驗尿、觀護其他預防再犯之措施等。
法務部強調,幫助誤入歧途的人重生,重新回到社會、適應社會,自發性的遠離毒品,才是修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