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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Google就2010年違法蒐集Wi-Fi隱私數據與消費者達成和解

MashDigi

發布於 2019年07月22日00:20 • 楊又肇 (Mash Yang)

Google稍早針對2010年因Google Maps街景車違法蒐集Wi-Fi涵蓋隱私數據引發集體訴訟,以及曾經針對40歲以上求職者有歧視的訴訟分別達成和解。而不久前,Google也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就YouTube服務違法追蹤未成年用戶使用行為達成和解。

在2010年針對Google Maps街景車違法記錄Wi-Fi涵蓋隱私數據內容的集體訴訟中,Google原先堅持本身擷取數據均以加密形式呈現,同時擷取數據中並未包含涉及指向特定對象的隱私內容,因此難以從隨機擷取內容追溯個人用戶資訊。

但在後續審理過程中,Google則是被批評可從未加密Wi-Fi中擷取電子郵件名稱、在網頁輸入帳號與密碼等內容,甚至更被指控違反聯邦竊聽法。不過,Google代理律師則是指稱Wi-Fi傳輸模式類似調頻廣播在內無線電,加上記錄資料方式均以加密保護,但法院仍認為Google在蒐集資訊過程同時記錄時間、地點,因此要回溯查詢特定對象的隱私資料並非不可能,並且在2013年駁回Google上訴。

而Google在後續與法院以1300萬美元達成和解,藉此終結此項長達多年的集體訴訟,並且將銷燬所有涉及隱私的數據,同時賠償金額將包含訴訟行政費用、律師傭金,以及實際支付給消費者隱私保護團體的和解金。

若未達成和解,Google預期將被法院裁罰高達數十億美元罰款,因此與其面臨最終仍可能敗訴的風險,選擇和解顯然對Google會是較好的選擇。

不過,此項和解依然需要舊金山地方法院批准。

而另一項訴訟裡,針對多達227人以歧視40歲以上求職者為由,向Google有年齡歧視的招聘情況提告,最終是以1100萬美元達成和解。同時,Google近期也針對YouTube服務違法追蹤未能年用戶使用行為數據,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達成和解,但具體和解細節並未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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