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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3歲童顱內出血亡 父母挨控過失致死 逆轉判無罪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1月22日09:51 • 發布於 2019年11月22日07:33

高雄市3歲吳姓男童在2014年因頭部撞傷血腫送醫,出院後10天因硬腦膜下腔出血併發休克不治身亡,高雄地檢署認為,吳童父母疏於遵循醫囑,未利用彈性繃帶替男童頭部傷處加壓、控制傷勢,才導致吳童身亡,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吳童父母。然而,高雄地院函詢吳童主治醫師,得到回覆是「家長未替吳童使用彈性繃帶,與吳童死亡無必然因果關係」,判吳童父母無罪,可上訴。

3歲的吳童在2014年6月間,經醫院評估為發展遲緩兒,導致雙下肢無力、容易跌倒。時隔1個月,吳童因頭部受創,被送往長庚醫院救治,被診斷出左側頂骨骨折,合併腱帽膜下出血及血腫等傷害,住院觀察5天後,在7月19日出院,卻在7月29日下午,被父親發現他沒精神、看似奄奄一息、臉色蒼白,趕緊實施心肺復甦術並送醫急救,卻仍不幸回天乏術。

檢方起訴指出,當初男童出院時,主治醫師曾特意叮囑男童父母要用彈性繃帶加壓2星期,才能確保頭部血腫不再擴大。然而,吳童出院後,其父母卻未遵照醫囑使用彈性繃帶照料他,又在不詳時間、地點,因父母照護不周,讓吳童頭部再次受到撞擊,導致他左側顳、額、頂及枕部瀰漫性頭皮下大量出血、輕微硬腦膜下腔出血,引發低血溶性休克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吳童父母。

然而,吳童父母直叫屈,「我們有小心照顧,不知道哪裡有過失」;男童父親表示,當一發覺吳童有異狀時,就立刻送醫急救,否認過失。

吳童父母表示,吳童因病毒感染不能行走,祖父母心急探望後,堅持帶他到宮廟收驚,住持要吳童在水桶泡符水,過程中,吳童一度掙扎,導致左側頭部撞上水桶提把,隔天頭部腫起來,就連忙將他送醫看診,醫生說他頭部有血塊,會慢慢自行吸收。經醫師專業評估,判斷男童傷勢出血位置與撞到水桶提把的傷處吻合。

檢方起訴認為,吳童父母未照醫矚使用彈性繃帶照護男童傷勢,以致過失致死。業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函詢長庚醫院確認,主治醫師回函表示,加壓治療只有輔助效果,並不認為家長未替吳童使用彈性繃帶與死因有直接關聯。

高雄地院法官再指,吳童有發展遲緩病症,平日活動、表達能力均不佳,精神狀況也不如同齡孩童,吳童父母能否在孩子長期健康狀況不佳情形下,提前察覺孩子出現蒼白、無力、喘、心跳加速全身倦怠等現象,也有討論空間。

高雄地院審結,認為檢察官舉證無法證明吳童父母有過失行為,且檢察官主張的過失行為與吳童死亡並無因果關係,綜合審理後,判吳童父母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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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吳姓男童因頭部傷勢致出血、休克身亡,父母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但高雄地院審理判父母無罪。記者賴郁薇/攝影
高雄市吳姓男童因頭部傷勢致出血、休克身亡,父母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但高雄地院審理判父母無罪。記者賴郁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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