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交通部今年3月起有條件開放自行車可附載幼童,但必須安裝合格座椅;不過,有家長控訴購買6000多元的安全座椅載孩子出去玩,卻不慎濺血,指安全座椅根本不安全。交通部表示,目前未有任何廠商通過合格測試,民眾若騎乘不符規定的自行車附載幼童,依新規最高可罰600元,但初期會有3到6個月的輔導期,不會大規模執法。
雲林縣一名家長控訴,買了一款要價6000多元的歐洲安全座椅,開心地與兒子外出兜風,沒想到路途中兒子左腳卻捲入後輪,導致腳部破皮擦傷,認為商品標榜安全,卻反造成用路人危害,並一狀告到消保官。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表示,道路安全規則第112條規定修正後,今年3月起有條件開放自行車可附載幼童,但必須安裝合格座椅。除了安全座椅必須符合CNS 15978安全標準,裝在車上後也要確認能附載幼童,全車須依照TBIS產業標章規定規定確認無虞才算合格,而不是買座椅來裝上就可以。
趙晉緯表示,目前符合標準的安全座椅廠商約有3、4家,合格的全車則尚未有廠商通過標準,仍在測試當中。也就是說,現在市場上尚無通過安全標準、合乎法規可附載幼童的自行車,趙晉緯表示,交通部正鼓勵廠商投入標章驗證,保護用路人安全,但無法限制廠商販售,提醒用路人使用合格的自行車附載幼童,否則可處300到600元罰緩。初期會以勸導為主,不會大規模執法,預計輔導期為3到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