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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不滿輔大性侵案遭停聘一年 夏林清痛批:只因我不肯閉嘴息事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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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7年06月26日03:09 • 發布於 2017年06月23日08:30 • 上報快訊
夏林清近日動作頻頻,在臉書上發表3000字長文,痛批輔大性平會「未依查證、羅織罪名」、「輕罪重罰」。(翻攝自You Tube)
夏林清近日動作頻頻,在臉書上發表3000字長文,痛批輔大性平會「未依查證、羅織罪名」、「輕罪重罰」。(翻攝自You Tube)

輔仁大學心理系日前爆發性侵案,時任心理系教授夏林清試圖低調處理「河蟹」此案件,造成外界輿論撻伐。最終教育部通過輔大停聘夏林清的處分。不過,夏林清近日動作頻頻,在臉書上發表3000字長文,痛批輔大性平會「未依查證、羅織罪名」、「輕罪重罰」,更嗆自己案例將「在中華民國性平法史上,留下一個永難磨滅的恥辱!」

輔仁大學2015年爆發心理系性侵案件。由於不滿夏林清所主導的工作小組想要息事寧人的態度,2016年5月,被害女學生男友憤而在網路上公布事發經過,指控夏林清稱被害女學生「酒後亂性」、「情慾流動」等言語,甚至疑似公審被害女學生,造成二次傷害,外界對夏林清的輿論開始全面燃燒。2017年5月教育部認定夏違反《性平法》,同意輔大將夏林清停職一年

對此,夏林清在沉寂多日後,在6月16日、21以「我被停聘『怪事』大解剖」為題,在臉書上發表千字文,指控輔大強加罪名在她身上,直言「這個案例在中華民國性平法史上,留下一個永難磨滅的恥辱!」更點名輔大性平會委外的台大教授黃囇莉調查委員將「留名青史」。

對於遭到停聘一事,輔大夏林清指出有4大疑點,包括「未依查證、羅織罪名」、「輕罪重罰,不合比例原則」、「建議懲處輕、重並舉,十分錯謬」和「強行玩法,活剝硬套。」

夏林清說,輔大性平會「起訴書」的罪名是認定夏林清為「洩密」公布受害人姓名,夏認為,對於這種法令上明確規範處以行政罰緩的輕罪,竟然可以被性平會硬套上教師法14條;而第14條「違反相關法令」是個不確定的法律授權概念,輔大校方有「違反比例原則的濫權」之嫌。

夏林清強調,「解聘」這種對教師嚴重剝奪工作權,根本猶如死刑,「解聘理由如犯下貪瀆罪、性侵罪等量齊觀」令人難以置信,更痛批輔大校方「就是既想配合輿論殺人、緩和官方壓力給個交代」。(畢翔/綜合報導)

【去年此時~網路狂潮,有罪預判】

夏林清

6月7日 11:04

去年此時,我初遭遇網路辦案的錯置混淆,一年以來,更多新資訊的出現,變化漸漸發生。

2017年將會是對有罪推定的邏輯與不實網路輿論反省的一年。

上週台大李茂生教授,只不過就法論理,對夏林清的停聘案提出「本以為夏教授是因為違反程序、撈過界而被懲處,但好像不是這樣。」並提出幾個停聘案可思考的疑點。當我輾轉被告知此一提問,才剛覺得有意思時,就又聽說一群網軍去李臉書開罵。由去年迄今年,只要「輔心和夏林清」這幾個字一出現,就會有特定的一群網民酸言進攻。

請李教授放心,我確實不是因為「違反程序、撈過界」而被懲處,更不要說朱伯銘去年529文搞得沸沸揚揚,「河蟹吃案、延緩性平、言語傷害、為我兩年後退休權力布局」這些荒誕的指控,校方在移送給校教評會的<心理系夏林清教授違失之具體事由>中,一個字都不敢提,因為很清楚,這些都是朱生瞎掰的,校方委外調查後,知道要聽信朱文羅織的故事來懲處我絕對經不起檢驗。看來李教授是內行的,而且有參與校內性平的實務經驗,所以根本不在一般網路審判網魔深信不疑的框架中,雖然這些網魔到現在都還不能接受。

至於我被懲處停聘的理由,是否因李教授原本以為的「撈過界」?這也是官方及校方一開始想依法論法來追究的,就是輔心工作小組的組成有沒有違法,有無撈過界問題,以及在工作過程中,有沒有違反程序,做了不當的事情?李教授已經很謹慎的加了一句「但好像不是這樣」對他這個認定有所保留,但這些網魔還是不分青紅皂白的亂罵。但我想告訴李教授,確實就不是這樣,輔大校方移送教評會的<心理系夏林清教授違失之具體事由>中,依然也是一個字都沒有提到這方面的罪狀。

輔大校方移送教評會的<心理系夏林清教授違失之具體事由>中,懲處我的理由就是因為我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性別平等教育法22條、學生輔導法第17條等規範的「保密原則」,說我為發抒不滿主動將受害者姓名及其他足資識別身分之資訊公開,但校方卻罔顧本案是當事人同意男友朱伯銘是第一個帶頭主動公開其全名,且網路上在我提及△△△之前,早已瘋傳,我卻獨獲其罪,只因我不肯閉嘴息事寧人。這一部分我相信如果像李教授這種行家看到一定覺得莫名其妙,難以理解。至於李教授臉文提到他認為「重點或許在於夏教授是否為應守密之人。」我也準備了萬字答辯書,但現在公布資訊量太大,有朝一日,我一定將答辯書公布。

但我認為重點還是:輔大懲處停聘我的理由,「根本不是」朱文呼天搶地控訴的河蟹吃案、延緩性平、二度傷害等,也非工作小組取代校內性平機制撈過界。我提醒關注此案的人,網魔至今痛罵我的還是強烈認定我「河蟹吃案、延緩性平、二度傷害」。

他們一路有罪推定,即令無端羅織我洩密罪而濫權停聘的輔大校方,本來想配合朱伯銘的定調置我於死地,現在卻遮遮掩掩、迴避不敢提朱伯銘的指控。這不是顯而易見的自打嘴吧嗎?輔大校方為了懲處而懲處,假裝正義凜然,硬扣我洩密罪名,卻當朱伯銘的指控如空氣?

我看著網魔們跳腳,卻也看清楚他們根本不敢去質疑輔大為何不以朱生公開指控我的罪名來停聘我。當他們放過輔大的混水摸魚,正反映他們先前「仗義」對付我是有夠虛偽,根本禁不起檢驗,也證明他們果真只是「正義魔人」而已,他們根本打從心裡踐踏「無罪推定原則」,要享受網路霸凌當然要採有罪推定才能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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