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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

領擴大急難紓困金 作業流程一圖看懂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發布於 2020年05月04日10:36

一、申請資格

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

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依家戶存款(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及收入總額,計算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最低1.5倍以上未逾2倍。

二、受理窗口

居住地鄉(鎮、市、區)公所(以下簡稱公所)。

三、申請方式

民眾填具申請書暨個案認定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送受理窗口。

四、發給金額

符合資格者,由公所發給急難紓困金1萬元,並以每戶1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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