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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阿姨不要... 浴缸反綁外甥教訓害溺斃 非殺人改判8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7月08日02:28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8日02:23

15歲劉姓特教生因為晚上不睡覺,被劉姓阿姨反綁四肢罰跪在裝滿水的浴缸,他苦苦哀求「阿姨不要」,頭還是被押進水裡,嗆傷後又遭獨留在浴缸,結果溺斃。劉女事後自首,稱是體罰過當失手,新北地院認為她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依殺人罪判她12年徒刑。高等法院改認定是凌虐致死,減為8年徒刑。

劉女聽聞判決,激動地向法官說「謝謝」。

少年家境清寒,原與父母、妹妹住在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前年6月間疑因他在家玩火,住處遭燬,全家搬到少年母親的姊姊、劉姓阿姨家居住。去年初少年母親罹癌去世,他由阿姨管教。 

去年8月22日晚上10點多,少年因為情緒不穩吵鬧,阿姨要求習字冷靜,但他不聽勸,被罰半蹲又調皮不從,被叫進浴室處罰。劉女用童軍繩綁住外甥雙手雙腳,再將浴缸放滿水,過程中,少年雖喊「不要綁我」、「阿姨不要」,但她還是將外甥的頭壓進水裡,恫嚇「你就不乖,這樣有比較舒服嗎?」少年後來獨自在浴缸內浮沉,她在客廳抽菸時雖有聽到外甥求救,但沒多加理會,直到抽完菸返回浴室才發現狀況不對。 

警詢時,劉女自承花了1個多小時才綁好外甥,之後就開始放冷水放到滿,外甥當時左右掙扎,她用手把他壓住,叫外甥「乖乖讓我綁」。 

一審審理時,劉女承認體罰過當,但否認殺人意圖。她說當下沒有想太多,也不知道這樣會讓外甥溺斃,並表示帶過這孩子,不可能要置他於死。新北地院調查,劉女用童軍繩反綁少年手腳,少年無法掙脫站立,只能坐躺在浴缸內,而浴缸又被她注滿水,水位及於少年下巴,依一般人的常識和生活經驗,都能知道有極大的溺水風險;考量劉女案發後隨即叫醒妹夫救人,警方趕抵時也在第一時間自首,加上少年父親也願意原諒,判她12年徒刑。

高院開庭時,劉女頻說沒有殺人故意,僅承認凌虐少年致死罪名。告訴代理人指責,被害人體型嬌小,卻被雙手反綁、雙腳捆綁在浴缸裡,再用兩條童軍繩將綁手、腳的繩子連結起來,讓他無法掙脫,被害人根本不可能拉直身體,浴缸內也無物可支撐。

高院今宣判,認定劉女有收容、照顧外甥,從整個相處模式來看,認為她沒有殺意,但確實「凌虐小孩致死」;劉女以「沒有殺人」上訴,合議庭採對她有利的見解,改判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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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姓阿姨說是體罰過當失手,才害15歲的外甥溺斃,高等法院認定是凌虐致死,今改判為8年徒刑。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
劉姓阿姨說是體罰過當失手,才害15歲的外甥溺斃,高等法院認定是凌虐致死,今改判為8年徒刑。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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