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防狼師惡保母 兒少法修法三讀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3月30日08:00 • 發布於 2019年03月29日08:53
防狼師惡保母  兒少法修法三讀
防狼師惡保母 兒少法修法三讀

兒童節前夕,立法院今天通過「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以強化對於兒童少年的保護機制。根據修法條文,針對6歲以下兒童,如未依規定辦理出生登記、預防接種等情形,主管機關應進行訪視評估協助,另外也明訂托嬰中心應強制加裝監視器,針對不適任的教保人員和不良機構,也訂有預防和退場機制。(李人岳報導)

兒虐、家暴以及教保、托育機構的虐待等事件一旦發生,總是引發社會關注,立法院29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為了強化兒少保案件的處遇效率,這次修法強化司法及早介入保護調查的程序;主管機關也應建立主動篩檢機制,特別針對6歲以下兒童,如未依規定辦理出生登記、預防接種等情形,主管機關應進行訪視評估協助,並且勾稽資料庫,加強找出潛在兒虐家庭。另外針對不適任的教保人員和不良機構,也建立退場機制,同時將不適任人員的資料庫入法,也要求兒少機構在聘雇人員時要主動查詢,避免不適任者在不同的服務體系流竄。

針對不良的兒少福利機構如果評鑑為丙丁等,將處3到30萬元處罰,必要時可停辦,如果拒不改善更可廢止設立許可。另外,加重對兒少不當行為的處罰,例如提供酒或檳榔給兒童少年的罰鍰,最高從5萬提高到10萬,如果遺棄、身心虐待、利用兒少行乞等禁止的行為,最高可開罰60萬元;相關不當行為的罰鍰額度也都提高為10倍。

修法條文也明定,托嬰中心應該裝設監視錄影系統,裝設的位置、區域、數量及維護等標準,由中央主管機構規定,同時也比照食安法訂有「吹哨者條款」,對於通報人的身份應予保密。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