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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連千毅坐監看電視爽日子過完了!高雄地院怒:全禁止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0月07日03:59 • 發布於 2019年10月07日02:50 • 張國欽
看守所看電視
連千毅媒體爆料在看守所有爽看電視配滷味,矯正署表示,連羈押票沒註明不能看,滷味則是看守所提供給收容人的餐食。(中時資料照)

更新內容:12:10)網紅直播主連千毅因恐嚇、槍砲等罪嫌遭羈押禁見,近日卻爆出他在高雄看守所,竟被媒體報導在押還能爽吃滷味配電視,對此,法務部矯正署證實,連千毅有申請購買掌上型電視,一切都依規定辦理,滷味則是高雄看守所提供給收容人的餐食。不料裁定羈押的高雄地方法院今接近中午又作出最新說明:「連千毅的羈押票上,合議庭已明白表示有關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全部禁止」。

據「自由時報」報導,矯正署解釋,依大法官釋字第653號解釋,對於羈押的被告,基於保障被告人權及無罪推定論,除非羈押票上有特別註記限制事項,讓看守所有遵循依據,否則不會限制被告看電視或聽廣播,被告依規定申請掌上型電視,只要在其能自行運用的時間及不妨害到他人時段,都可以看電視。

矯正署指出,連千毅的羈押票是由高雄地院開出,限制書上並無特別註記他不能看電視或聽收音機,並證實連有購買掌上型電視。

至於連千毅在獄中爽吃滷味,矯正署澄清表示,「滷味」是高雄看守所中提供給收容人的餐食。

只是,矯正署說明後沒多久,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卻在今天上午11點15分打臉表示:「連千毅的羈押票上,合議庭已明白表示有關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全部禁止」。隨後又在11點26分的時後進一步說明:「有關可否申請電視一情,是他們自行解釋,押票上只有在部分禁止時,才會註記禁止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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