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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詆毀中醫藥算違法要追責?中國網民強烈質疑

德國之聲

更新於 2020年06月03日12:59 • 發布於 2020年06月03日12:59 • 樂然
中藥店裡的藥材
中藥店裡的藥材

(德國之聲中文網)北京市衛健委近日發布《北京市中醫藥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意見稿》第三十六條規定,開展中醫藥文化宣傳和知識普及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中醫藥文化內涵和發展規律。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對中醫藥作虛假、誇大宣傳;不得冒用中醫藥名義牟取不正當利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為詆毀、污蔑中醫藥。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開展中醫藥知識宣傳,應當聘請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以介紹疾病預防、控制、治療以及養生保健等科學知識為主要內容,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中醫醫療廣告、中藥廣告。

在法律責任方面,《意見稿》第五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詆毀、污蔑中醫藥,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意見稿》一公布,立即引發媒體和網民的熱議,尤其是圍繞 "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為詆毀、污蔑中醫藥"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的條款。

財新網發表專欄作家鄧學平的文章指出,"如此立法違反科學精神和法治精神,幾乎必然會產生反向效果。"文章說,"詆毀、污蔑與批評、質疑甚至負面評價的界限在哪裡?拋去感情色彩,這些詞的含義並不容易區分……如果今後不允許對中醫藥進行批評、質疑、否定,直接把中醫藥鍍上金裝,奉在神壇,那麼相當於將中醫藥固化為一種神學。這,究竟是在傳承中醫藥還是在扼殺中醫藥?"

文章進一步分析到,"醫藥很顯然不應該只是一種神學(哲學),它還必須是一種科學。這意味著,中醫藥的藥理必須能夠接受質疑,中醫藥的療效必須能夠接受臨床試驗的檢驗,中醫藥的未來必須能夠直面現代科學的挑戰。"

文章還談到立法權限問題:"在立法權限上,限制或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只能由全國人大制定。"作者認為,該條例的相關條款"或許可以理解為一種提示性規定","但問題是,這種提醒仍實質性擴大了尋釁滋事的打擊範圍,有違反《立法法》之嫌。"

作者還試問到,"質疑中醫藥在某場瘟疫中的實際作用,屬不屬於詆毀、污蔑中醫藥?"

在新浪微博上,網友也對"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為詆毀、污蔑中醫藥"的條款提出強烈質疑。網名為倔強的小土豆豆的網友寫道," 一個衛健委就有立法權了?如果中醫算科學,那詆毀物理化學應該同罪;如果中醫算文化,那詆毀書法武術應該同罪。"

博主"黃建平J https://verified.weibo.com/verify" 表示,"醫學是一門科學,科學就是在不斷被否定中發展進步的,不存在詆毀、污蔑一說,就像物理化學不存在被詆毀污蔑一樣,中醫藥如果是科學,就應該接受批評和否定,如果不是科學,那就不能用來治病,可以歸為宗教局或文化局管理。"他還寫道,"衛健委並沒有權力發布這樣的條例禁止批評中醫藥,如果批評中醫藥違法,那應該修改刑法等相關法規,經人大會議投票通過。"

《鳳凰網》援引兩名律師指出,"詆毀、污蔑屬於侵權法範疇",北京衛健委的《條例》僅屬地方規章,不具備真正的法律效應。此外,就詆毀和污蔑來講,其對象只能是一個自然人或者一個機構,而中醫藥是指一種藥材或者一種治療方法,兩者均不能成為一個詆毀的對象,因此'詆毀中醫藥'這一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中醫的藥理也應接受質疑
中醫的藥理也應接受質疑

揣摩上意,保護利益集團?

早在2016年12月25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該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共63條,被中國官方稱為"中醫藥發展史上具有裡程碑意義的大事,將產生深遠的國內國際影響"。既然已經有了這部"具有裡程碑意義"的法規,北京市衛健委為何現在又擬推出自己的《中醫藥條例》,甚至不顧"違反《立法法》之嫌",不惜"違反科學精神和法治精神"?

有分析認為,北京市人大和衛健委此時欲推出這樣的條例或是"揣摩上意"。

習近平一直將中醫藥學稱為中國古代科學的瑰寶。2010年6月20日,他在出席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中醫孔子學院授牌儀式時表示,"中醫藥學凝聚著深邃的哲學智慧和中華民族幾千年的健康養生理念及其實踐經驗,是中國古代科學的瑰寶,也是打開中華文明寶庫的鑰匙。"2015年12月22日在致中國中醫科學院成立60周年賀信中,習近平又再次重復了這一表態。新冠疫情爆發後,習近平也多次提及中醫藥,要求"堅持中西醫並重""堅持中西醫結合"。

中國官媒也一再報道,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中醫藥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比如緩解危重症患者症狀。

中醫的醫療運動保健
中醫的醫療運動保健

不過,有關中醫藥療效等的爭論在中國一直未停息。十幾年前,中國網絡名人,密西根州立大學生物化學博士方舟子有關"中醫理論體系不是科學,與現代科學思想、方法、理論、體系格格不入,應該徹底地否定、拋棄"的言論就曾引發一場大論戰。

如今,《北京市中醫藥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帶來的質疑已經遠遠不止停留在科學論證本身,還涉及立法權、使用或濫用公權力,以及公民的言論自由等諸多方面的問題。

方舟子6月2日在推特上發帖說:"北京要禁止詆毀、污蔑中醫藥了,敢詆毀、污蔑中醫藥的就成了尋釁滋事。中醫藥騙子從此不用擔心有人揭露他們了。從對等的角度,是不是也要禁止詆毀、污蔑現代醫學?當然用不著,真正的科學不怕詆毀、污蔑,不需要借助權力來保護自己。"

看來,一場圍繞"詆毀中醫藥違法"的風波才剛剛開始。在引起強烈反彈後,北京市最終將通過怎樣一部中醫藥條例,人們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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