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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花心男離婚2天無縫新歡!前妻「色誘剪下體」沖馬桶 求償千萬判決出爐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20年07月08日01:25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7日22:15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黎姓女子,因不滿陳姓前夫拈花惹草,色誘對方後拿出剪刀把對方下體、陰囊剪掉、扔到馬桶沖掉,殘忍行徑被法官判刑8年。而被剪掉下體的陳男也向前妻求償千萬,但法官最後只判賠100萬元。

回顧案情,黎女因不滿陳男經常喝酒、賭博,成天在外花天酒地,還花錢玩女人,讓她氣得與對方離婚。雙方2019年7月22日協議離婚,但黎女仍心有不甘,認為自己浪費青春,決心報復。同月24日,黎女先是打電話給陳男,表示要與對方「做最後一次」,把人騙到房內脫褲後,拿出長25公分的工業剪,一把剪下陳男生殖器,接著扔進馬桶沖掉,甚至還拿鹽酸攻擊。

被剪掉生殖器的陳男當下痛得不斷大喊,接著忍著痛楚躲進廁所內報警「救命!殺人了!」警消人員趕到現場時,黎女情緒相當激動,表示「我殺人了,我要準備坐牢,我得不到,別人也別想要得到!」法官在今年5月依傷害罪判黎女8年徒刑。

民事賠償部分,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男自述因下體被剪不能人道,導致免疫系統、內分泌因此失調,身體會因天氣變化而起疹子,在生心理受有極大痛苦,故向前妻求償精神慰撫金1000萬元。前妻則指控前夫不斷拈花惹草,甚至在性行為時打斷她肋骨,所以才會決定剪掉他下體。

法官審酌後認為,2人原是夫妻,感情不睦,慰理性溝通、以暴力方式解決,甚至把剪下的下體沖進馬桶,阻斷陳男送醫重建機會,惡性重大,判賠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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