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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罷免倒數一週 韓再提抗告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5月29日21:28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9日21:30
罷韓領銜人陳冠榮。(記者王榮祥攝)
罷韓領銜人陳冠榮。(記者王榮祥攝)

〔記者吳政峰、溫于德、王榮祥/綜合報導〕民團Wecare不滿高雄市長韓國瑜施政成績,提起罷免案,經連署過關,訂六月六日舉辦罷免投票,韓國瑜為了保住市長大位,連三次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罷免案,惟均遭駁,而他屢敗屢戰,日前再委請律師第二度提起抗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收案,最快廿九日轉送最高行政法院。

罷韓陣營:濫用司法資源

罷韓領銜人陳冠榮昨指出,法院已兩度駁回韓國瑜申請,證明罷韓行動完全合乎程序,但韓國瑜卻一再上訴,濫用、占用司法資源,相信絕不是韓國瑜最後一個反民主行動。

陳冠榮進一步表示,法律戰、資源戰、撒幣戰,高雄人都經歷過了,他呼籲韓市長,如果想要在高雄留下歷史地位,就尊重民意、民主,尊重罷免程序。

高市府:法律的專業過程

高市新聞局長鄭照新則辯稱,這是法律的專業過程,市府團隊目前都專注在紓困、防疫、振興措施及最近雨季問題,法律過程都交給律師。

北高行本月二十二日裁定駁回韓國瑜的「停止執行」罷免案聲請,韓確定已在法定的十日期限內提出抗告,北高行已收案,正進行文書作業流程,將儘快轉送最高行完成抗告的法定程序。

至於韓國瑜要求最高行自為裁定,最高行回應,目前為止尚未收到韓國瑜的抗告案和相關書狀,未來合議庭分案審理後,若認為有廢棄的必要,可視情況發回更裁,亦可自為裁定,端看合議庭評議後的選擇。

對於韓國瑜在罷免投票前,仍持續打法律戰,律師黃帝穎分析說,聲請停止執行必須符合三要件為「原處分違法」、「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停止執行對公益無重大影響」,但韓國瑜先前三度向法院聲請停止,均被合議庭告知原處分並未違法,同時不會發生難於回復的損害又沒有急迫情事,且停止執行罷韓才會對公益造成重大影響,可見韓國瑜是藉由玩弄司法作政治操作,即使未來遭駁回確定,也能形塑自己被司法迫害的形象並訴諸韓粉,持續凝聚韓粉,這種操作方式非常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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