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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男買春不給錢被網友肉搜不悔改 又性侵女子跪地求饒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7月06日12:38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6日12:17

彰化縣劉姓男子今年3月侵入某民宅持美工刀脅迫性侵一名來台旅遊的越南女子,已婚劉男2年前也曾和人發生買春糾紛,不給錢卻硬要和小姐發生關係,後來還被po網肉搜,此次性侵越南女子,雖事後還跪地求饒,彰化地方法院仍依強制性交罪將他重判7年6個月。

劉男因曾到某住宅大廈買春,得知在大門旁花圃藏有感應磁扣,今年3月間自行從花圃拿磁扣上樓,以美工刀脅迫來台短暫旅遊的一名越南女子,並壓住她的頭要女子替他口交,又性侵越南女子,後因門外有人,劉男以為女子友人在外,才跪地求饒後,奪門而出。

由於越南女是寄宿在友人的小套房,出事後,打電話向友人哭訴,請友人到場後報警,越南女子說,劉男拿著刀子時手抖得很厲害,但還是性侵她,對方甚至自備保險套戴上後才性侵,且女子被侵犯後就急著洗澡,以致於採不到劉男的DNA,警方根據大樓監視器等,找到劉姓男子,劉男到案對犯行坦承不諱。

警詢時劉表示,除曾在這棟大樓買春,2年前還曾與賣春小姐約在汽車旅館要進行性交易,到旅館後,小姐表明要先收錢,他說沒錢,卻硬要和小姐發生性行為,在對方極力反抗下才未得逞,但事後被在網路po文肉搜,最後還是劉男老婆出面和對方以3 萬元賠償和解。

劉男大學肄業,從事鐵工,月薪約有6萬元,卻屢次想用強硬手段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甚至性侵別人,法官認為他不知警愓,對社會治安有相當危害,因此重判7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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