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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男子亂丟一根菸蒂 竟讓「小三」曝光鬧出家庭革命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7月08日02:18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8日02:18
吳姓男子在路邊亂丟菸蒂被檢舉達人攝影錄下,寄送環保局裁罰;男子衣著經變色處理。(記者彭健禮翻攝)
吳姓男子在路邊亂丟菸蒂被檢舉達人攝影錄下,寄送環保局裁罰;男子衣著經變色處理。(記者彭健禮翻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癮君子注意!亂丟菸蒂的下場,恐怕不是只有被罰1200元這麼簡單。

吳姓男子在路邊將1根菸蒂丟入排水溝內,被一旁檢舉達人全程攝影錄下,結果影片中也拍到了吳男的「小三」。苗栗縣政府環保局收到檢舉影片,認定吳男亂丟菸蒂,將罰單及影片光碟寄到吳家;吳妻領收看到,鬧出家庭革命。吳男提行政訴訟,主張檢舉人非法偷拍,侵害他的隱私權,聲明罰單撤銷,並要求環保局賠他150萬元,被苗栗地方法院駁回。

吳男於去年3月16日上午9點半許,在苗栗市被檢舉達人攝影拍到,在路邊將菸蒂丟入排水溝,之後坐上身後的小客車駕駛座,檢舉達人也拍下小客車車號,將檢舉影片寄送環保局裁處。

環保局檢視檢舉影像後,認定吳男亂丟菸蒂,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罰吳男1200元,並將罰單連同檢舉影像光碟,一併送達吳男住家。但此檢舉影像中,除攝錄到吳男亂丟菸蒂的行為,吳男的「小三」也意外入鏡,吳妻領取罰單並看了光碟,氣到怒不可遏。

吳男不服,提行政訴訟,主張這段影像侵害他的隱私權,是非法的證據、不能當作處分依據,他沒有開著車、抽煙、隨地亂丟煙蒂,與環保局所陳述事實不符,反而是檢舉人自已非法開著車,使用電磁儀器,是交通違規的行為。

吳男聲明,檢舉人非法偷拍、事證於光碟片中,已相當顯著,妨害秘密、洩密,把當時他載著「小三」的偷拍影片,寄到他家去,沒有把他馬賽克,是疏失,讓他老婆發現,已經嚴重侵犯他的隱私權,並且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憲法、條例,法院自應為原處分無效之判決,保障人民正常人格法益。

且吳男也否認丟棄的是菸蒂,強調影片中沒有看到他親口吸食香菸,如何證明他丟煙蒂?環保局也沒有提供物證(香菸),自應為對他有利的判決。他可以提供DNA比對煙蒂,以證明那個煙蒂真的是他抽的,且電腦影像也可以任意合成造假,明顯有剪接,懇求法官主持公道,還他自由隱私空間。

不過,法官調查,根據檢舉影像,認為吳男是丟棄菸蒂,若非菸蒂,也是亂丟垃圾,且影片經勘驗,無剪接或變造、改造。

另,對於檢舉人是否違法取證?法官認為,本件檢舉人所提供採證影片內容雖屬吳男受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護之個人資料,惟其作為檢舉違規行為之用及被告機關環保局對於亂丟煙蒂處罰之依據,其蒐集與處理均與環境衛生之公益相關,且未逾使用目的範圍,即無違個人資料保護法。故環保局依檢舉人檢具之錄影影片檔案,查證屬實後予以裁處,並無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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