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華東方原本預定6/7資遣251名員工,但因未於60天前通報,背北市勞動局警告,可開罰10萬到50萬元,業者卻聲稱,這次資遣應適用《大解法》天災、事變定義,不受60天限制。勞動局今天強調,這是針對水災、火災等突發事件影響,過去幾乎沒有企業引用,這次也不適用。文華東方上午緊急召開勞資協商會議,決定將資遣日延至6月27日。勞動局也說,文華東方如果不能在資遣日前與勞工達成協議,將依法開罰最高50萬元罰鍰。
另外,台北市勞動局調出資料發現,文華東方違法不是頭一遭,過去4年遭開罰5件,其中以未給加班費最多次,總共累計遭罰40萬元。
(民視新聞 王嘉琳 郭文海/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