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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控尪外遇後通姦除罪化!何如芸討公道盼「不用捉姦在床」

TVBS

更新於 2020年06月01日07:36 • 發布於 2020年06月01日06:35 • 王雅惠
何如芸日前在庭外指控王敏錡外遇、家暴。(圖/TVBS)
何如芸日前在庭外指控王敏錡外遇、家暴。(圖/TVBS)

藝人何如芸和花蓮美侖飯店少東王敏錡近期為爭奪2個兒子監護權,正在打離婚訴訟,日前第4次調解破局後,何如芸在庭外哭訴老公和同一外遇對象在一起5年,更指控他對自己家暴。隔沒幾天,大法官宣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違憲失效,何如芸也發文求一個公道。

何如芸發表對通姦除罪的看法。(圖/翻攝自何如芸臉書)
何如芸發表對通姦除罪的看法。(圖/翻攝自何如芸臉書)

何如芸昨天(3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儘管通姦除罪,但還是有侵害配偶權可以保護在婚姻中的2方,「希望法令可以,不用捉姦在床,就能證明外遇事實。不是只有讓沒有過失的一方暗自哭泣!」她更強調,這是自己最希望的討回的公道,「對一個循規蹈矩的人,是多麼重要……。」

何如芸發文表示有人瞧不起演藝人員。(圖/翻攝自何如芸臉書)
何如芸發文表示有人瞧不起演藝人員。(圖/翻攝自何如芸臉書)

此外,何如芸今也在臉書上痛訴自己因藝人這職業被人瞧不起,遭狠酸「戲子是下九流」、「戲子無情」,她表示每份工作無論卑微或再偉大,對自己來說同樣都值得被尊重,「我不能明白,社會上怎麼還會有人看不起演藝人員…認為一個藝人的定位就是卑微與不堪的想法,甚至更深的判定了一種原罪⋯⋯。」她強調,自己很感謝能重新再擁有一份正直且正當的工作,「不用再應付,不用再委屈,不用再小心翼翼,是我眼下最大的依靠與底氣…。」

《TVBS》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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